合肥三洋荣事达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22,432,053.16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完成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39号)核准,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639,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8.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7,240,3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9,510,326.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7,730,053.16元。2014年10月21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4]3125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关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合肥三洋(600983,股吧)公告编号:2014-049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日
截止2014年12月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的账户053008241将该部分资金222,492,604.02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60,550.86元)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和要求,通知了保荐代表人,并严格按照程序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