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波降价潮来袭?药店七招“过冬”抗风险
【编者按】在这个寒意弥漫的季节,人们仿佛看到:带量集采扩容扩围的脚步正一步一步逼近药店,药品零售业的冬天真的来了吗?
本文发于21世纪药店,作者为逄增志;供行业人士参考。
日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33个品种入选第二批国家药品“集采”名单,涵盖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用药,以及抗肿瘤和罕见病用药。按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2020年1月17日将开标产生拟中选结果,全国各地患者将于今年4月份用上第二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而此前多家龙头已经紧跟带量采购,于去年12月执行相关价格,随着带量采购第二批品种的确定,药店这波“降价潮”将全面扩围。
2018年11月15日《“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发布,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试点正式落地;2019年9月1日《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宣布带量集采由11个试点城市推向安徽、湖北、海南等25个省份,25个中选品种价格在第一批平均降价52%基础上再降25%;2019年10月24日浙江省医保局发布《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医保支付药品必须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定点药店药品销售价格按照公立医院医保支付标准基础上适当加成”;2019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核心内容之一是“扩大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
在这个寒意弥漫的季节,人们仿佛看到:带量集采扩容扩围的脚步正一步一步逼近药店,药品零售业的冬天真的来了吗?
药店的“冬天”在路上
跟我们所处的这个季节同步,药品零售行业的冬天眼看着就要来了。就在业内为药店医保药品有可能纳入集采并被限制一定的加成率销售而忧心忡忡时,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部门在官网挂出了关于“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等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将701个限药店药品的全面议价信息(第一批)推送至询价议价系统。“工作提示”要求药企所有在医保定点药店(医保柜台)销售的药品均需由医保定点药店与药品生产企业自行议定零售价,且价格要在阳光平台公开。而根据去年上海市《关于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通知》给出的议价规则,医保药店将设置黄线与红线的议价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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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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