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发文将建立“两份清单”,缓解上千种药品短缺之渴
药品短缺现象近几年在我国仍然突出。去年上海、山东、湖南、贵州等地就曾相继出现别嘌醇、阿糖胞苷、甲氨蝶呤、硝酸甘油等药品涨价断货或供应不足的消息。
今年元旦刚过,有媒体爆料,浙江省多家医院250毫升包装的“碳酸氢钠”突然断供,给临床工作带来了极大不便。
据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发布的2018年1-5月份《短缺药品监测结果快报及附件》显示,全国城市公立医院短缺药品监测岗哨涉及的短缺药品1947个,而去年同期涉及的短缺药品数量仅为860个。
为缓解药品短缺之渴,昨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短缺药的定义、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的制定以及监管做出了说明。
建立“两份清单”,缓解药品短缺
短缺药品是指经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临床必需且不可替代或者不可完全替代,在一定时间或一定区域内供应不足或不稳定的药品。
针对药品短缺情况,本次《征求意见稿》指出,将建立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能够进入这两个基础清单的药品原则上是,同期纳入3个及以上省级短缺药品清单,省级联动机制通过直接挂网、自主备案和药品储备等方式在一定时间内仍无法有效解决短缺问题的药品。
不过这还仅是基础清单,药品最后要进入最终清单还需要通过专家论证、组织复核、审核发布等环节。那些市场供应充足、能够形成有效竞争、基本满足临床需求的,或者可被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优的新品种所替代的药品在这个过程中都将可能被移出。
事实上,早在去年9月,国务院就曾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该《意见》中共有13次提及短缺药。
紧接着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从短缺药品的监测和预警、采购与供应、配备使用、价格监管等环节都提出了保供稳价措施。本次《征求意见稿》也是建立在《意见》制定的基础上才得以出台。
导致药品屡陷短缺的四大原因
种种动作表示,政府部门已高度关注的“短缺药”乱象。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药品屡屡陷入短缺?
此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就曾表示主要有四方面原因:一是生产性因素,例如心脏手术必备药品鱼精蛋白,原料药取自鲑鱼,供应有很强的季节性,可能会造成短缺;
二是政策性因素,药品集采虽有企业中标,但从长远来看,生产盈利不多,难以持续;
三是机制性因素,例如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有一些医疗机构还没有完全转到公益性定位中来,低价药的采购使用动力不足;
四是投机和垄断因素,一些药品可能全国只有两三家企业生产,为了抬高价格就控制供应,从而出现人为短缺现象。
不过,针对这些现象,国家也在逐渐出台相应措施。本次《征求意见稿》就强调指出,对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中药品的价格异常情况监测预警,强化价格常态化监管,加大对原料药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分类妥善处理药品价格过快上涨问题。
编辑: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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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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