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园林两起收购案均现内幕交易 子公司董事长接连被罚
近期,证监会连发4张罚单,涉及四起内幕交易案,关涉同一家上市公司——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岭南园林”)的两起收购案。2名信息泄露者、4名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者均被罚款。其中,还有一名个人连续在两起案件中被罚,先是泄露内幕信息,后又进行内幕交易,总计被罚30万元。
4张罚单总计罚款金额达到587.88万元。
股权收购交易双方均泄露内幕信息给他人
最终均亏损
证监会本次公布的4张罚单中,有2张罚单关于岭南园林拟收购德马吉100%股权事项。然而,交易双方责任人均卷入内幕交易案被处罚。
该收购缘起于2015年11月中下旬,岭南园林子公司上海恒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科技)董事长刘军与德马吉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吉)董事长王翔聊到岭南园林有收购展览展示企业的意愿,王翔表示可以考虑。
经过多次商谈,双方不晚于2016年1月31日就岭南园林收购德马吉100%股权达成口头意向。2016年1月底,王翔还曾电话联系刘军,称与岭南园林的重组进展很好、基本谈妥,并向刘军咨询关于换股价格的问题。
2016年4月19日,岭南园林发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披露岭南园林拟购买德马吉100%股权,交易金额为3.75亿元。
岭南园林拟收购德马吉100%股权事宜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16年1月31日形成,2016年4月19日公开。刘军、王翔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不晚于2016年1月31日。
此后,刘军、王翔两人却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但两起案件有类似的结局,获取内幕信息后买入股票者,最终均亏损。
2016年2月1日,恒润科技在上海举办年会,刘军邀请时任岭南园林华东区域运营中心总经理宋彦君参加,期间刘军对宋彦君提及其已向岭南园林推荐德马吉作为并购对象,称目前双方谈得很好,若收购成功,可以弥补岭南园林的短板,对公司发展有利。宋彦君从刘军处获悉相关内幕信息后,于2016年2月19日至24日期间,利用其本人名下两个证券账户集中大量买入“岭南园林”,合计买入20.42万股,成交金额822.12万元。经计算,交易亏损171.80万元。
王翔则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了自己的姐夫郑飚。2014年初,王翔引导郑飚入市投资股票并指导其炒股。2016年2月7日,王翔在与郑飚打电话拜年时建议郑飚关注并买入“岭南园林”。2016年2月14日和19日,郑飚先后组织资金共85万元,并操作其本人证券账户于2016年2月15日和22日分2笔买入“岭南园林”,共成交2.08万股,成交金额合计77.45万元。经计算,涉案交易亏损8.80万元。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刘军处以3万元罚款;责令宋彦君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对王翔处以10万元罚款;责令郑飚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
时隔几个月又现内幕交易
两张罚单共计被罚30万元
最终,岭南园林收购德马吉事项成功实施,德马吉成为岭南园林的子公司,王翔仍人德马吉董事长,但不久后又在岭南园林另一起收购案中发生了内幕交易行为。
2016年7月5日,岭南园林副董事长朱某宁委托范某为岭南园林寻找收购标的。2016年9月6日,范某向朱某宁推荐了北京市新港永豪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永豪)。2016年10月8日,范某随朱某宁与新港永豪董事长赵某甲见面了解情况。后朱某宁向时任岭南园林总裁兼总经理宋某君、董事长尹某卫汇报新港永豪经营情况。
2016年10月29日,宋某君安排公司财务总监杜某燕联系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准备开展尽职调查。同年11月10日,宋某君、岭南园林董事会秘书秋某在北京与赵某甲见面洽谈收购事宜,宋某军后向尹某卫汇报。
2016年11月25日,赵某甲和新港永豪副总经理陈某峰前往岭南园林洽谈收购事宜,双方签署了《投资合作备忘录》,明确新港永豪整体估值6亿元、岭南园林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新港永豪90%股权。2017年4月25日,岭南园林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复牌公告》。
也就是说,岭南园林拟收购新港永豪90%股权的内幕信息,不晚于2016年11月25日形成,2017年4月25日公开。
王翔作为岭南园林子公司董事长,与岭南园林的一系列内幕知情人均有密切联系,包括岭南园林董事长尹某卫、财务总监杜某燕、董秘秋某,2016年12月5日至6日,王翔与上述人等有密切的电话联系。2017年1月24日和2月8日,王翔与岭南园林总裁兼总经理宋某君有电话联系并曾一起就餐。
获悉内幕信息后,王翔利用自己和妻子师某欣的账户交易“岭南园林”。2016年12月8日至2017年2月17日期间,“王翔”账户买入“岭南园林”85.19万股,成交金额2148.06万元;卖出“岭南园林”33.52万股,成交金额798.30万元。“师某欣”账户于2017年1月13日买入“岭南园林”4100股,成交金额9.98万元。经计算,涉案交易亏损17.08万元。
从时点来看,在交易发生前,王翔账户仅曾买入岭南园林3300股,而其妻子账户此前无股票交易记录,却在本案内幕信息公开前单一买入岭南园林,证监会认为,涉案交易活动同王翔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的时点高度吻合,交易活动明显异常。其构成内幕交易。
最终证监会决定,责令王翔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对王翔处以20万元罚款。
两起内幕交易王翔共计被罚30万元,另外股票交易还亏损了17万元。
被收购公司新港永豪内幕信息流出
几个小时内突击买入超900万元股票
在岭南园林拟收购新港永豪90%股权交易中,除了岭南园林一方,新港永豪那一方也发生了内幕信息流出。源头在于新港永豪董事长赵某甲,其弟弟赵某乙知晓该交易,2016年赵某乙已知悉新港永豪与岭南园林等公司洽谈股权收购,并曾向赵某甲提供咨询意见。2017年春节期间(2017年1月30日至2月4日),赵某甲就岭南园林购买新港永豪股权等事宜与赵某乙交流,赵某乙向赵某甲提出参考意见。因此,赵某乙也属于该案内幕信息知情人,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不晚于2017年2月4日。
赵某乙又将此信息传递给了朋友曹军,曹军与赵某乙存在资金往来。内幕信息公开前,曹军与赵某乙电话和短信联系5次、微信通话1次、微信信息往来33条。其中,在“曹某照”账户交易“岭南园林”前一天,曹军与赵某乙存在1次电话联系和1次微信通话联系。曹某照为曹军的哥哥,曹军控制哥哥账户交易“岭南园林”。
在几个小时的时间内,曹军控制该账户买入岭南园林超过900万元金额。“曹某照”证券账户包含一个普通账户和一个信用账户。2017年2月22日9:38至14:15期间,“曹某照”普通账户分14笔委托买入“岭南园林”20万股,成交金额494.02万元。2017年2月22日10:56至13:44期间,“曹某照”信用账户分4笔委托买入“岭南园林”18万股,成交金额447.44万元。两账户共计买入“岭南园林”38万股,成交金额共计941.46万元。经计算,涉案交易获利174.96万元。
曹军承认涉案交易系由其操作下单。证监会认为,涉案交易发生的时间同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以及曹军与赵某乙联络的时间高度吻合,且存在突击组织大量资金集中单一买入“岭南园林”等情况,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其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提出证据排除内幕交易。其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最终证监会决定,责令曹军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对其没收违法所得174.96万元,并处以524.88万元罚款。
新京报记者 顾志娟
编辑 王宇 校对 刘军
- 标签:
- 编辑:郭晓刚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