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城市放标补贴促汽车消费,并不利好新能源
【编者按】疫情之下,多地陆续出台刺激汽车消费或放宽限购的政策。目前已出台的地方性政策来看,对燃油车市场更为利好,对新能源市场促进效果并不明显,尤其放宽限购政策对新能源汽车来说并不友好。对于部分地区汽车“双限”(限购和限行)的城市而言,新能源是购车刚需的唯一出路。如今,扩大准购规模,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很可能抑制对新能源汽车的消费。
本文转载自电动汽车观察家,原作者王凌芳;供行业内人士参考。
车市需要止跌回稳了。
自2019年6月实施补贴新政至12月,中国新能源汽车连续半年下跌。最终全年以销售120.6万辆,同比下降4%的成绩收尾,是近十年来首次同比下降。
疫情的发展更是雪上加霜。今年2月,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再次双双下滑,同比下滑幅度更是达到70%。
当然下跌的不只是新能源汽车,整个车市早在2018年开始,就进入了下行通道。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汽车市场的持续下滑,对经济和就业的影响太大了,必须要稳住车市。
截至2020年3月26日,共有10个城市采取了汽车刺激政策,不过这些政策或许对新能源市场并不利好。
多地区出台刺激政策
《电动汽车观察家》统计发现,地方对车市的刺激,一般采用两大“法宝”,一是限购城市放宽指标;二是非限购城市,提供消费补助。
(1)增加指标
中国目前有9个城市提出了汽车限购政策,分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杭州、石家庄、贵阳和海南省。
目前,广州、深圳、海南省和贵阳市4个省市放宽指标,其中海南省截止至去年年底。
2019年6月2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增加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通告》,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广州市将增加10万个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单位和个人分别占增加配置额度的10%、90%。
2019年6月2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调整我市小汽车调控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通告》,2019年6月起,在原定每年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8万个的调控目标基础上,2019年至2020年每年增加投放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4万个(个人指标占88%,企业指标占12%)。
2019年8月30日,海南省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汽车消费政策措施》,自2019年9月起,截至摇号当月,上年度同期上月废弃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自动计入本年度当月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总量。2019年8月至12月,在原定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数量的基础上,每月适量增加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
2019年9月12日,贵阳市政府公布了废止《贵阳市小客车号牌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贵阳市成为目前全国实行限购政策的9省市中首个全面取消限购的城市。
2020年3月25日,杭州市发布《关于2020年一次性增加小客车指标的配置公告》。杭州市2020年一次性增加的2万个小客车指标,按3:1的比例通过个人阶梯摇号和县(市)个人指标摇号的方式进行配置,即个人阶梯摇号15000个、县(市)个人指标摇号5000个。
3月24日,中国商务部网站上发布了一则“北京市正在研究出台刺激汽车消费的措施”。此次发布的措施的相关内容主要有通过设置补贴奖励及购车时限,促进二手车淘汰更新;上半年释放不少于10万个新能源购车指标,保证刚需家庭的用车需求;推出限定在郊区行驶的专用小客车号牌,不纳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调控指标。
不过,北京的刺激汽车消费的措施,发布半天后被撤销。次日,北京商务局在官方微博致歉称,“该措施尚未研究论证,对此事给社会公众造成的误解表示深深的歉意。”
北京购车指标后续是否会放开,目前还不得而知。
除了限购城市放宽购车指标,更多的非限购城市采用消费补助形式,不过约束条件也是不少,很多政策主要倾向于提振当地车企的销量。
(2)提供补助
2020年1月31日,佛山市发布《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若干措施(试行)》。鼓励“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对消费者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给予资金补助,推动汽车消费。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按财政分成比例承担。补助资金由消费者申请并直接发放至消费者,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区负责制定执行。
推动汽车更新换代。佛山号牌车主凭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鼓励汽车集体采购。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购买5台及以上的大、中、重型客运、载货汽车(车辆单价不少于50万元),每辆车给予5000元补助。
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车,每辆给予2000元补助。
上述情况不予重复补助。
降低汽车销售企业宣传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对汽车销售企业促消费的宣传费用进行补贴,费用在佛山市扶持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2020年3月2日,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的《关于出台促进吉利地产车在长株潭消费升级鼓励措施》文件显示,长沙、株州、湘潭市民购买吉利汽车湘潭九华基地生产的吉利缤越、全新远景,可获3000元/辆的补贴,该政策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补贴对象为具有长沙、株州、湘潭本地身份证或暂住证,在指定吉利4S店及其授权二级网点购车,并在长沙、株州、湘潭本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出租车除外)自2020年3月1日起,限额前3500名个人消费者。
2020年3月4日,广州市发布《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就提振汽车消费方面,针对疫情期间市民自驾通勤的需求,加快推进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并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市交通运输局牵头)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励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
推进汽车更新换代,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3月11日,珠海市发布了《关于有效降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提出对在珠海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助,对符合规定的车展布展企业、车展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场地、宣传投入补助和销售奖励。简化汽车登记、二手车交易手续,优化汽车金融服务。
3月14日,长沙市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消费者在指定经销商购买上汽大众长沙工厂、长沙比亚迪、广汽三菱、广汽菲克、湖南猎豹等车企生产的车辆,并在长沙上牌落户,可获得裸车价款3%的一次性补贴,每台车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此活动从3月1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3月25日,南昌市正式下发《南昌市战疫情促销费若干措施》。为引导汽车消费升级,对疫情期间在南昌市范围内购买新车(含乘用车和商用车),按1000元/辆标准给予购车人补贴。
对2020年度销售额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的限上商贸企业,在2019年该企业销售额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销售额给予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20万元封顶。
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取消限行限购
地方政府出台政策,主要是相应国家号召。自去年起,国家层面多次发文要求取消限行限购。
2019年6月6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和商务部就联合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提出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并强调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同时建议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结合路段拥堵情况合理设置拥堵区域,研究探索拥堵区域内外车辆分类使用政策,原则上对拥堵区域外不予限购。
2019年8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明确要求“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
尤其在新冠肺炎影响之下,国家层面再次敦促各地区出台相关刺激政策。
2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就强调“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这次23部门联合发文再次明确,足见此项工作不仅重要,而且迫切。
2月20日,商务部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进一步稳定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鼓励各地根据形势变化,因地制宜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增加传统汽车限购指标和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举措,促进汽车消费。
3月13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23个部门向各省市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
3月26日,商务部的线上新闻发布会上,再次提到促进汽车消费,尤其单独提到促进新能源消费。商务部下一步将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措施,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不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已出台的地方性政策来看,对燃油车市场更为利好,对新能源市场促进效果并不明显,尤其放宽限购政策对新能源汽车来说并不友好。对于部分地区汽车“双限”(限购和限行)的城市而言,新能源是购车刚需的唯一出路。如今,扩大准购规模,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很可能抑制对新能源汽车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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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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