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国Ⅲ柴油货车限制进厦门岛 违者处200元罚款
广大车主注意啦!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每日7时至20时,禁止在思明、湖里区道路上行驶;自2020年7月1日起,禁止在思明、湖里区道路上行驶。前天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国Ⅲ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量占比较大
为何要限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市生态环境局介绍,根据《厦门市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分析报告》,2017年我市机动车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在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占比分别为:可吸入颗粒物占比18.2%、细颗粒物占比35.5%、氮氧化物占比82.7%、二氧化硫占比46.3%、挥发性有机物占比36.7%、一氧化碳占比77.0%。在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中,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量占比较大。
我市现有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2.8万辆,不足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2%,但氮氧化物排放量达3798吨/年,占全市在用机动车氮氧化物总排放量的20.3%。
限行措施可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
此外,根据2018年厦门市环境空气质量统计分析,思明区和湖里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较高。因此,在思明区、湖里区针对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采取限行措施,能够有效降低思明区、湖里区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限行措施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2019年上半年厦门市交通运行情况显示,全市日均活跃车辆97万辆,其中48.3万辆在思明区、湖里区活跃,占总数接近一半,思明区、湖里区交通压力较大。因此,在思明区、湖里区实施针对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的措施,能够有效缓解交通状况,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国Ⅰ及以下汽油车、国Ⅲ以下柴油车全市禁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的通告》还提到,自12月8日起,国Ⅰ及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已禁止在全市道路(高速公路除外)上行驶。市生态环境局介绍,国Ⅰ以下排放标准汽油车和国Ⅲ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是国家规定的黄标车,国家要求淘汰,且在我市限行已实施多年。2019年1月1日起,我市还将国Ⅰ排放标准汽油车判定为黄标车实施限行,这类车辆污染物排放强度也比较大,继续在全市实施禁行。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高排放机动车闯限行的行为将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
【温馨提醒】
要想知道自己的机动车是否为高排放机动车,车主可以查看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或者登录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又或向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592-3671000(正常上班时间)。(记者 谢雨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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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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