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规范海上休闲船舶管理 选海上休闲项目将有参考名单
在厦门找海上休闲旅游项目,什么样的经营企业让人放心呢?不久的将来,在厦门的市民游客有望在网上查到经政府备案的正规企业信息。
1月1日,《厦门市经营性海上休闲船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这是一项规范海上休闲船舶管理的便民措施。目前,部分海上休闲项目的经营企业已向有关部门咨询,积极进行备案。
为市民游客提供参考
据了解,《办法》中的备案管理规定对于企业并非强制性的,有备案的企业已经通过了政府部门严格的管理标准审核,并由政府部门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备案信息;没有备案的企业,不代表其不正规。
目前,《办法》仅对休闲旅游船舶中的游艇、帆船、摩托艇提出了具体的备案条件和标准。
以游艇经营的备案管理为例,《办法》不仅要求申请备案的经营者要取得法人资格,还须在市政府划定的海上休闲活动区域内经营,有满足经营范围航行要求的游艇,配备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投诉受理机制等共8条备案申请条件。
近年来,厦门高度重视对海上休闲旅游项目的规范管理,对于一些不规范的海上旅游项目进行了常态化联合整治。通过信用管理的方式,此次《办法》的实施将为市民游客选择正规的海上休闲旅游项目提供参考,也有利于企业对标备案要求提升自身的服务与管理。
企业备案“最多跑一趟”
根据《办法》,游艇经营备案应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帆船、摩托艇备案应向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记者了解到,只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申报材料,企业可以前往相应的政府行政服务窗口申请备案,“最多跑一趟”。目前,一些在业内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已经开始组织相关材料,积极准备申请备案。
“通过备案的企业,将得到较好的业务推广资源。”《办法》的主要起草人、厦门港口管理局水运处副处长杨腾表示,管理部门不仅将在公共网络平台上公布备案企业名单,还将同时发布企业经营地址、电话等关键信息,方便市民游客和企业对接,从而节约企业推广成本,进一步提升其服务品质。
杨腾还表示,《办法》未来还将在管理实践中不断完善。比如,假设有企业愿意将经营管理标准进一步升级,将来的备案管理工作还可以逐步开展分级评定等更精细化的管理工作。(记者 郭钦转)
- 标签:
- 编辑:郭晓刚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