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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首批专利资助申报启动 截至4月9日24时关闭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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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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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首批专利资助申报工作日前启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提醒说,我市各相关单位、个人可通过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上申报系统http://222.76.243.55:7001/xmzscq/person/logon!logon(请务必使用Google浏览器进行注册及申报),进入专利资助模块,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线上申报。网上申报系统专利资助模块已于即日起开放,至2020年4月9日24时关闭,关闭期间将不受理相关申请。

  专利资助的范围和标准如下:(一)国内发明专利资助:对通过自主研发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500元;对在台湾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2500元;(二)维持专利权满6年以上的有效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三)对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并获受理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要求同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每件资助5000元;(四)对在欧洲专利局、美国专利商标局、日本特许厅和韩国特许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最高3万元,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审批机构经实质审查后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最高2万元;同一年度同一申请人获资助额度最高200万元。

  其中,第(一)和第(四)项专利资助申请,应当在该专利获得授权之后一年之内申请;第(二)项专利资助申请,应当在自该专利申请日起满6年以上申请;第(三)项资助申请,应当在自该专利的国际检索报告发文日之后一年之内申请;第(四)项国外专利,专利保护类型与我国各专利类型应实质性对应。

  据了解,专利资助申请有一定的受理范围。其中,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资助的,该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应在2018年8月10日(含)之后;申请PCT专利资助的,PCT检索报告发文日应在2018年8月10日(含)后;申请维持专利权满6年以上的有效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专利申请日应为2020年4月9日(含)前满6年,且未领取过同类型补贴的。(记者 陈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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