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漳州市委会建议:加强激发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与传承活力
1月5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记者 李昌乾 张韩丰 梁政 )传统村落往往拥有非常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当前,漳州市对传统村落的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已经开展了丰富的实践,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果,涌现出一批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村落。民盟漳州市委会在调研中也发现存在一些还未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具体为:一是缺乏对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的系统性规划。一些村落对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存在“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现象,缺乏系统性的规划,发展后劲不足;二是,传统文化传承缺乏活力。一些传统村落的建筑还在,但徒留空壳,既没有文化元素的有效展示也缺少丰富的活动作为载体,难以展现文化魅力;三是,缺乏资金保障,很多保护与开发设想难以落实。
针对以上问题,民盟漳州市委会建议,摸清“家底”,系统规划,加强科学引导。一方面在市县两级党校的基层领导干部培训时设置有关传统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方面的课程,同时结合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成功案例进行深入学习和实地考察,提高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另一方面,强化村两委对文化建设的科学引导。注重发挥本地优势,引导村两委摸清村落的“文化家底”,从本地的悠久历史中挖掘整理出最具特色的文化内涵,制订该村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整体规划。
同时,活用资源,发展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支持结合旧村改造,突出传统建筑特色。引导传统村落结合旧村改造,开展传统建筑的修缮保护,尽量保留和采用具有当地传统特色的建筑元素,保持传统建筑与现代建筑的和谐统一;支持因地制宜,活用传统文化资源。如一些历史悠久的传统建筑,只剩空壳,就开辟成展示当地文化的展览馆;一些宗祠可以进行设施改造升级,成为开展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等。对一些保留较好的传统节庆和纪念活动,要在坚持开展的同时,扩大活动的影响,在活动中实现对当地特色文化的传承与弘扬。
另外,设置专项,以奖代补,强化资金保障。围绕传统文化传承的需要分块设置专项资金,支持传统村落对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一方面可以围绕各级文物古迹的保护、传统建筑的修缮等硬件设施的维护设置专项,另一方面可以对传统戏曲曲艺、非遗技艺的展示和民间文化活动设置专项,通过项目申报、运作和验收,达到促进传统村落文化资源保护和传承的目的。同时,依托各种相关荣誉的申报“以奖代补”。积极鼓励和支持村里申报中国传统村落、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级文物、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等各种荣誉称号,并制订相应的资金奖励配套标准,对获得相应荣誉的村落奖励专项资金用于更好的保护相关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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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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