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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机制优化审批 漳州按下重点项目建设“加速键”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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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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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制定出台《关于漳州市重点项目建设提速提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快全市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意见》提出,我市一方面建立各级政府分级跟踪管理、定期服务重点项目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政府(管委会)应抽调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分级跟踪管理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服务协调办公室,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另一方面,建立服务项目前期工作代办制,从投资决策、工程建设、运营等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较强的单位中,择优选择建立我市前期工作代办单位目录库,对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优先采用前期工作代办服务。

  《意见》明确,我市将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速度。加大模拟审批推广力度,已明确项目业主和地域面积的项目,方案设计先行模拟审批和整改,在申报材料要件齐全或者有替代材料(除涉及生态林、耕保地、用海外)的情况下,项目业主在提交符合法定时间规则的限期补正补齐的承诺函后,审批部门可提前予以办理。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对于涉及公路等线性工程安全比较有保障的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属地政府出具用地审批或批复文件、取得划拨决定书或土地出让文件、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即视同取得土地用地手续,予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提速工程建设项目,对于工程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可桩基先行项目,审批部门可采用桩基与主体分开模式进行审批。

  关于项目建设工期问题,《意见》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在项目招投标文件备案中,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及工程性质,必须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或由市县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设立核定项目建设工期专家库,科学合理地对工程项目建设工期进一步论证,并将论证结果作为进入招投标的最终依据。

  《意见》还指出,我市将推广工程总承包(EPC)模式,鼓励项目业主单位将勘察、设计、施工、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减少环节衔接,提高建设效率,缩短建设周期;鼓励推广“装配式+工程”总承包模式,采用邀标方式选定总承包单位,缩短招标时间,加速项目建设。(记者 洪韬亮 廖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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