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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钱喊你买车,你心动了吗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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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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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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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汽车消费成为两会代表委员的热议话题,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也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将其落到实处

撰文 / 戈 弋

编辑 / 张 南

设计 / 杜 凯

面对形势严峻的汽车消费市场,从政策出发促进消费,已成“救市”的首选方案。

为了有效缓解需求不足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委积极研究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顶层政策。

3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促进汽车消费的三大措施:一是将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二是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是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

全国多省市也纷纷出台购车补贴、松绑限购等政策,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回暖。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表示,将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回升,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和二手车流通,落实好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使居民行得便捷。

与此同时,来自汽车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也纷纷为如何促进汽车消费建言献策,最受关注的包括取消限购限行、放开公积金买车、减轻购车总体税负、优化汽车消费补贴政策、新能源汽车下乡等。如何推动持续汽车消费,以带动汽车产业及至国是经济的恢复,成为两会车企代表们的热议话题。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留平在《加快破除汽车消费限制,落实促进汽车消费和发展的相关政策》的建议中提出,当前有些地方仍然有“不尽人情”、“不尽合理”的限行限购要求,需要适当放开,以进一步提振汽车消费。另外,当前汽车消费税和购置税主要是中央税。建议此税由中央和地方共享,这样更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也便于地方政府用此资金建设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建议,充分利用国内大数据、云计算以及5G技术,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配合市场化调节手段,实现从车辆拥有管理到使用管理,再逐步开放城市限购限行;阶段性放宽公积金可提取的用途范围,将其他家庭重大开支纳入可提取范围,如购买汽车、购买大型家电等,以促进消费。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指出,目前消费者承担的消费税和购置税存在重复征税情况,因此建议,未来应考虑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负,合理调整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并将符合条件的汽车贷款利息列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减轻汽车消费总体税负,降低购车成本;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取消限购限行或放宽购车准入条件、放宽个人或家庭汽车牌照限制;加大汽车下乡支持力度,刺激消费;大力发展二手车交易市场。

全国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将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由目前的生产环节后移至销售环节, 他与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联名建议,应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和地方共享比例为50%:50%。

他们表示,这将有力缓解各地方政府“三保”(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支出压力;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为拉动汽车消费创造条件的积极性;同时,将调整后车辆购置税地方财政收入,适当比例用于汽车企业增加新能源、自动驾驶、智能网联等新技术研发,以及用于推动“汽车下乡”政策,落实相关汽车消费补贴措施,

全国人大代表、小康集团董事长张兴海建议,国家层面对小于或等于1.5升排量的汽车市场采取进一步的政策,刺激消费:一是减免购置税;二是减免贷款购车利息。通过购置税减免的方式来提振汽车市场消费。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董事长方运舟建议,大力推进对公市场使用新能源汽车;放开城市新能源汽车限购指标;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拓展农村市场;积极推进路权、电价、停车、高速收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延长国补政策退坡时间,加快资金结算;给予金融、税费及资金支持等。

可以看出,两会代表委员对于促进汽车消费非常关注,他们的建议和呼吁与此前各地已经颁布的促进汽车消费政策相比,考虑层次更加深入,角度和方向也更加全面,成为业界人士和广大消费者持续关注的焦点。

4月1日,汽车商业评论发表了《直接撒币 or 限购松绑 ,十大城市车市急救方案谁最给力》 一文,对十大城市的促进汽车消费政策进行了介绍,在此后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又有更多的地方政府推出了针对当地情况的促进汽车消费政策。

这些近期推出的政策,涉及地区范围更为广泛,已经不限于汽车产业发达的地区, 在上海、广州、深圳、天津等限购城市,限购条件都开始松动,购车指标也有所增加,甚至在此方面一直没有动作的北京也在汽车销售企业较多的丰台区推出了购车现金补贴,虽然数量有限,但是一种信号的象征。

而促进汽车消费的措施,在形式上也更为丰富,从有对以旧换新进行现金奖励、补贴的,有增加小汽车指标额度的,有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普及的,有鼓励汽车下乡的,有加大消费信贷支持力度的,有促进二手车流通的,覆盖范围也更加广泛,更符合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相信会有力地推进汽车消费市场的复苏。

下面,我们对4月1日之后各地的促进汽车消费新政进行了收集整理,供大家参考。

山西省

4月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的通知 》。在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具体以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为准,山西省消费者新购买的由本省整车企业生产的、并在省内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整车产品(传统燃油车需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给予购置车辆一次性消费奖励。奖励标准为7米以上的客车、载重4.5吨以上的中重卡车及同级牵引车等商用车型,每辆奖励8000元;轿车、SUV 及 MPV 等乘用车型,每辆奖励6000元;3.5米以下微型客车及其他商用车,每辆奖励4000元。

浙江省

4月1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意见(2020—2022年)》。《意见》提及对存量燃油货车更新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优先发放通行证,鼓励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研制公共领域用车。《意见》支持各地对新能源汽车的购置补贴资金转向加大对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的补助,鼓励实施以充电量为基准的运营补助政策。《意见》还提及,到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快递、机场领域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80%以上。

四川省

4月3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2020年四川省支持开展汽车下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提出:2020年4月10日至8月10日,对全国范围内农村居民购买省内企业生产的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辆1000元及以上的汽车下乡价格优惠。鼓励生产企业视自身情况再增加“以旧换新”补贴、贷款贴息、保养赠送、延长质保等专项计划内容。

广东省广州市

4月3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措施》重点提出,2020年12月31日前,新增5000个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运营车辆指标。此外,对于新增巡游出租车购买纯电动高级车型的(含因跨年度提前更新而新增购买的),每辆车给予1万元综合性补贴。在2020年12月31日前,每月配置不少于1万个中小客车竞价指标,对非本市籍居民参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的取消医保审核要求。

同日,广州市宣布,广州市政府全年安排了4.5亿元汽车更新换代消费补贴,用于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置换二手车购买新车等开展补贴。

广东省深圳市

4月9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知,决定使用2020年新追加的小汽车指标额度,面向个人配置1万个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注册登记的小汽车必须为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纯电续航里程超过80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系统进行申请,申请起止时间为政策公布之时至4月25日24:00。如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数超过1万个,则采取摇号方式配置;如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数不超过1万个,则直接配置。

江苏省

4月1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若干举措》。《举措》内容包括:江苏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促进汽车消费政策举措,引导在省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降价让利、金融支持、售后服务等购车优惠,支持无车家庭购买首辆新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燃油汽车。

疫情期间,对淘汰老旧汽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原有标准的1.5倍且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奖补,省级奖补资金由各市、县财政从省级老旧汽车淘汰专项引导资金结余中安排。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全面落实取消省内二手车限迁政策;地级及以下城市要优化皮卡进城管控措施,除应急响应需要外,严禁出台新的汽车限购限行政策。

广东省

4月15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开展2020年汽车下乡专项行动。在企业让利基础上,省级财政对本省农村居民新购买新能源车或燃油车的,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或燃油车购车资金上给予补贴。对农村居民在汽车销售企业以旧换新的,除享受财政补贴外鼓励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增值服务。二是加大消费信贷支持力度。为农村居民制定购车金融产品,鼓励为征信良好的农村居民办理无抵押购车贷款等。三是鼓励多品牌联合经营。指导全省各县域结合实际规划建设汽车综合卖场。

江西省

4月1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措施》中包括加大“财园信贷通”对汽车经销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汽车经销企业的信贷支持;大力发展汽车消费金融业务;充分发挥汽车消费保险功能作用;减免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和增值税;全面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将皮卡车纳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暂缓汽车尾号限行;继续执行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鼓励各地举办汽车展览展销活动。

海南省

4月20日,海南省发布《海南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20年计划》,提出2020年计划推广1万辆新能源汽车。2020年,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换的公务用车,除特殊用途车辆外,要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并开展新能源汽车公务出行试点。同时,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和更换的车辆也要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汽车新增和更换的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继续落实全面放开新能源汽车限购政策,确保到2020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达3%左右。

上海市

4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其中在汽车消费政策方面包括:一是增加牌照供给。二是对燃油车“以旧换新”给予4000元补贴。三是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5000元“充电补助”。四是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五是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配套。六是营造智能汽车消费环境。

河南省郑州市

4月27日,郑州市乘用车生产企业首次开展汽车消费返券活动。消费者购买郑州本地产乘用车新车(包含新能源汽车、皮卡),每辆可获5000元消费返券。消费券为通用普惠型电子消费券包(每个券包包含8张消费券,其中:1000元券2张、500元券6张),可在郑州地区线下实体商家(不限于汽车销售商家)消费使用。

河北省

4月27日,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20年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要点》,提出2020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最低3万辆(标准车),力争5.5万辆(标准车)。为了配合新能源汽车推广,河北省将累计建成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对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停车实行差异化收费,对新能源车实行路权优惠和差别化交通管理措施。

重庆市

4月29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公安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通知》。《通知》规定,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5月1日至6月30日在重庆购买了“国六”标准排量的乘用车新车,前2.5万名每人给予2000元补贴,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可以享受首付2成,按揭期限延长至5年。

广东省江门市

5月1日,广东省江门市发布《江门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若干措施》。2020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消费者(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等,不含财政供养单位)在江门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本地法人企业),购买“国六”标准乘用汽车(不含新能源汽车)的,可凭本市购车发票申请资金补助。其中, 购置15万元及以下“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每辆车给予1000元资金补助;购置15万元以上“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每辆车给予2000元资金补助。

湖北武汉市

5月14日,武汉市发布促进汽车消费的实施细则,从细则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武汉市企业生产且在武汉市销售、上牌落户的乘用车,由武汉市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燃油乘用车每辆车将按销售价格的3%进行补贴,5000元封顶;新能源乘用车每辆补贴1万元。汽车生产企业在武汉销售乘用车车辆时,应将消费者可获得的购车补贴资金金额予以公示,并于车辆销售成交且上牌后7日内先行垫付给消费者,后期再向市、区经信部门统一申报车辆补贴资金。

北京市丰台区

5月15日,北京市丰台商务局发布《关于召开购车补贴工作说明会的通知》,该通知显示,在丰台区城内依法经营、注册、纳税的汽车4S店购置新车的消费者,购买价值10万元以下的乘用车补贴1000/辆;购买价值10万元(含)-20万元的乘用车补贴2000元/辆;购买价值20万元(含)以上的乘用车补贴3000元/辆。

天津市

5月21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包括2020年内天津将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35000个,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京、冀户籍人员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证可参加天津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居住地在天津市的人员或注册地在天津市的单位在当地新购置新能源小客车,给予每辆车2000元汽车充电消费券,全市不超过30000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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