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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欧亚学院教务处 文化传媒学院

2018年高考招生章程陆续公布,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西安欧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西安欧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

2018年高考招生章程陆续公布,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西安欧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西安欧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Xi’an Eurasia University ) 国标代码:12712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第五条 西安欧亚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管理、经济为主,艺术、文学、教育、工学等协调发展的国际化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位于西安市南郊大学城,校园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164人,其中本科生11998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实训设施完善,图书馆纸质图书184.26万册,电子图书187.49万册。

学院设有会计学院、物流贸易学院、金融学院、休闲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高职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涵盖33个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

  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第六条 毕业与证书: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财务处、纪委、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以及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条 招生计划: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院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扩大调档比例及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本科:1980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出版、通信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审计学、体育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22000元/学年:经济统计学、小学教育、英语、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应用心理学、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25000元/学年:金融学、教育学、学前教育、软件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28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高职(专科):12000元/学年:旅游管理、酒店管理13000元/学年: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应用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13800元/学年:金融管理、投资与理财、财务管理、体育运营与管理、健身指导与管理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  第六章 录取原则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第十五条 英语和应用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

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

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

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将以语数外成绩顺序比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非艺术类考生,我校各专业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等级达到CC,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选考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第二十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一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符合我院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院发给西安欧亚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18年我院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专业包括本科《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均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艺术文理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2018年我院体育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高职《体育运营与管理》、《健身指导与管理》,均兼收体育文、体育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体育文理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体育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七章 奖学金第二十五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资助金3500元/学年;一般困难资助金2500元/学年;杜斌承奖学金:1000元/学年;资助:学院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安排困难学生勤工助学。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第二十六条 凡我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院招生办请假,并附医院、原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等正常事由以外,在我院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有关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第二十八条 咨询电话: 400-8877-369(免长话) 传真 029-88298754咨询Q Q:4008877369 938078905(手机用户)招生办微信号:ouya_zsb第二十九条 学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东仪路8号邮政编码:710065网 址:  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安欧亚学院。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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