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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新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简单整理如下:1、劳动合同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或现劳动合同签订于2008年1月1日后,则赔2002年起工作年限+1(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2、现劳动合同签订于2007年12月31日、期满终止,则赔2008年1月1日起工作年限+1(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如果员工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的工资标准按社平工资三倍计。3、10年以上工龄的算法没有区别。参考法律条文:《

简单整理如下:1、劳动合同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或现劳动合同签订于2008年1月1日后,则赔2002年起工作年限+1(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2、现劳动合同签订于2007年12月31日、期满终止,则赔2008年1月1日起工作年限+1(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如果员工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的工资标准按社平工资三倍计。

3、10年以上工龄的算法没有区别。

参考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枝杨帅2021-03-18 04:04:43具体做法可向当地12333劳动热线电话咨询。

朱柯圳2021-03-20 01:25:321.你签劳动合同了吗?如果没签的话你可以得到11个月的两倍工资,同时你已经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如果你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只能得到5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赔偿。

3,你在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10年了,如果你不用怕公司与你接触合同,你现在可以向公司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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