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1,采购农产品发票如何开具2,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如何填开3,农产品收购发票如何开4,采购农产品增值税发票怎么开5,企业临时跨省收购农产品如何开具发票6,如何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7,农产品收购发票如何开具金额开多少是属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增值1,采购农产品发票如何开具一、一般纳税人采购农产品可以开具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二、由出售农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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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农产品发票如何开具2,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如何填开3,农产品收购发票如何开4,采购 农产品 增值税发票 怎么开5,企业临时跨省收购农产品如何开具发票6,如何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7,农产品收购发票如何开具金额开多少是属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增值
1,采购农产品发票如何开具
一、一般纳税人采购农产品可以开具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二、由出售农产品的开具发票。三、农产品生产者到税务局申请开具发票。上税务机关申报农产品收购发票。然后由你方开具给销售方。你们依这个来做为发票处理。2,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如何填开
货名:填农产品名称,如毛竹、原木等。金额:就填收购金额。税额:收购金额*13%的金额农产品收购发票仅限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你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能用,但是还有一种收购发票可以使用的,用样的功效,领购程序跟普通发票一样。3,农产品收购发票如何开
从国税局购买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然后按照实际收购农民的农产品,填写:姓名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农产品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收购人员、付款人员、领款人签字。先开通网上申报平台,再到国税局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在网上申报平台中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功能中开具发票。4,采购 农产品 增值税发票 怎么开
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库存中以增值税普通发票显示。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时,需点击“发票填开/收购发票填开”菜单进行填开,发票左上角打印“收购发票”字样。如果你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销项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对方凭你的普通发票就可以。至于进项税,你单位可到国税局申请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可按发票额的13%抵扣进项税。5,企业临时跨省收购农产品如何开具发票
公司都是从外地特别是东北一些经销商处采购大豆及其他农产品。为降低原材料的采购成本,确保所采购的农产品质量,公司拟派检查人员赴东北自行向农户收购大豆等其他农产品,如果将公司所领取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带到收购地开具可以吗? 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因此,S公司在跨省收购农产品时,不能将本公司所领购的收购发票带到外省使用。 同时,《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一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因此,S公司只要凭所在地国税机关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向收购地国税机关提供担保后,可以向所购地国税机关申请领购可用于抵扣税款的农产品收购发票。6,如何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
一、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农业免税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应该具备的条件:1、有固定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或设备;并具备收购业务所必需的人员和资金;2、拟收购的农产品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产品; 3、收购单位对外销售的产品耗用的原材料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产品; 4、从事农产品收购加工业务的单位,必须有加工生产车间及与其加工农产品相匹配的机器设备; 5、收购后委托其它生产单位加工的业务,应与受托加工单位签订合法的书面委托加工协议,并报税源管理部门备案; 6、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并能通过网络准确开具收购发票且及时上传开票信息。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有二个:一是对于农副产品这块,应该是有专门的收购机构,如供销合作社,他们有专门的收购发票,对农户来说销售初级农产品是免税的,收购者凭专门的收购发票可按13%计算农副产品的税率。二是将这种情况,向当地政府反映一下,如果没有供销合作社来收购,以村或者是你自已申领一般普通发票,因为这一块领购发票涉及公司,现在农村好多地方不是也挂了公司的牌子吗?申请一部份这样的发票,应该还是可以的,如果这样办不到那只好自已成立公司了,成立公司也不要紧,农副产品是免税的。中央现在对在农问题早已提到了议事日程,农民现在比工人好啊。7,农产品收购发票如何开具金额开多少是属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增值
企业要在国税局开通农产品收购发票之后去领票,然后开票。票面金额小于100000元。税率13%。第一步,分清购进的货物是否属于农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规定,农业产品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除了注释列举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外,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三处:(1)注释中规定“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的货物是属于农产品。(2)注释中规定“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的货物不属于农产品。(3)注释中提及经过简单加工工序的货物仍属于农产品。如果属于农产品的货物,分不同情况处理:(1)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专用发票开具的税额抵扣。(2)进口农产品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凭缴款书开具的税额抵扣。(3)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的,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规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进项税额抵扣。(4)从农业生产者(农民)收购农产品,自行开具农产品销售收购发票的,也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的计算公式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如果不属于农产品的货物,那么,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二步,注意流通环节的免税农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两个文件的规定,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从这些商贸纳税人购进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只能取得普通发票即农产品销售发票,但这类农产品销售发票不能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也就是说不能抵扣上述农产品的进项税额。除非销售方纳税人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销售发票,购进农产品才可抵扣进项税额。第三步,不要误解农产品的特殊规定。有不少纳税人,引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户手工编织的竹制和竹芒藤柳坯具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56号)的规定,“农民个人自产或购买竹、芒、藤、木条等,再通过手工简单编织成竹制或竹芒藤柳混合坯具的,属于自产农业初级产品”,购进这些货物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其实,他们忽视了文件中规定适用对象是“竹器企业”。也就是说,这个文件跟除竹器生产、经营企业外其他企业没有关系。因此,纳税人不要张冠李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