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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有哪些新规 普惠金融资金管理办法

整治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处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10月15日起施行。《办法》提出,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被处理后两年内再次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等七类情形将被从重处罚。《办法》还明确了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列举了“转线上”“转地下”“换马甲”等3种隐形变异行为及兜底条款,规定了警

整治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处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10月15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被处理后两年内再次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等七类情形将被从重处罚。

《办法》还明确了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列举了“转线上”“转地下”“换马甲”等3种隐形变异行为及兜底条款,规定了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

普惠金融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修订后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其中,将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额度上限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上限由3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预计每年可带动约100万人创业就业。

与此同时,优化小微企业新招用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15%调整为10%,超过100人的企业由8%调整为5%,适当放宽小微企业贷款申请条件。

规范涉税专业服务:明令五个“不得”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自10月1日起施行。

前述规定特别强调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不得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不当承诺、恶意低价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不得歪曲解读税收政策;不得诱导、帮助委托人实施涉税违法违规活动。

从事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服务,不得与被鉴证人、被审查人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利益关系。

不得利用涉税数据谋取不正当利益。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新规:严审“中国”“中华”等字词修订后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10月1日起施行,禁止“使用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相关的文字,使公众误认为与国家出资、政府信用等有关联关系”“故意申报与同行业在先有一定影响的他人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近似的企业名称”等行为。

对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等字词的,按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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