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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开盘价 而最低卖出价为3

开盘价又称开市价,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如开市后半小时内某证券无成交,则把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当日的开盘价。有时某证券连续几天无成交,则由证券交易所根据客户对该证券买卖委托的价格走势,提出指导价格,促使其成交后作为开盘价。目前我国沪深交易所的股票开盘价由交易所电脑主机按照集合竞价的方法产生。扩展

开盘价又称开市价,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如开市后半小时内某证券无成交,则把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当日的开盘价。

有时某证券连续几天无成交,则由证券交易所根据客户对该证券买卖委托的价格走势,提出指导价格,促使其成交后作为开盘价。

目前我国沪深交易所的股票开盘价由交易所电脑主机按照集合竞价的方法产生。

扩展资料:开盘价产生的原则期货市场开盘价是通过集合竞价产生,而集合竞价的开盘价产生原则又与正常交易中的价格成交原则有区别,所以在个别情况下就会产生申报买价高于开盘价或申报卖价低于开盘价而不能成交的现象。

开盘价即集合竞价,它的产生原则是:某一个股票在9:00——9:25之间由买卖双方向深沪股市发出的委托单中买卖双方委托价一致股价,但值得说明的是一这个“一致股价”是指能够单笔撮合量最大量的那个“一致股价”,它不一定是买卖双方委托价一致的最高价。

在9:00——9:25之间产生的“集合竞价”不执行在9:30以后“连续竞价”中当委托价一致时所执行的“时间优先”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徐婷婷2021-03-16 02:07:04开盘价的意思为:开盘价又称开市价,是指某种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开市后的第一笔每股买卖成交价格。

世界上大多数证券交易所都采用成交额最大原则来确定开盘价。

如果开市后一段时间内某种证券没有买卖或没有成交,则取前一日的收盘价作为当日证券的开盘价。

如果某证券连续数日未成交,则由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中介经纪人根据客户对该证券买卖委托的价格走势提出指导价,促使成交后作为该证券的开盘价。

在无形化交易市场中,如果某种证券连续数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盘价作为它的开盘价。

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

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产生的开盘价随即在行情栏中显示。

扩展资料:一、开盘价的产生方法:1、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对所有有效的买单按申报价由高到低排列,对所有有 效的卖单按申报价由低到高排列。

2、交易系统依次将排在队列前面的买单和卖单配对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

3、如果最后一笔成交是完全成交,即买单数量与卖单数量相等,则取最后一笔成交的买入申报价和卖出申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开盘价;如果最后一笔成交是部分成交,则取部分成交的定单申报价为开盘价。

该价格按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取整。

4、如果没有成交,则以集合竞价后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二、开盘价的意义:开盘价是一天起点,每一根K线的组成,是有开盘价、最高价、最低价和收盘价四个数据形成的在一般的情况下,开盘价没有太多的内涵,它只是昨天K线的价格延续的一种反应。

如果开盘价出现了非正常的现象,它就透露了一些重要的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参考资料来源:郭亚硕2021-03-17 23:27:53开盘价是指每个交易日的第一笔成交价格,这是传统的开盘价定义。

目前中国市场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开盘价。

集合竞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9:15开始可以进行集合竞价,9:25之前可以撤单,9:25分竞价结果报出。

扩展资料: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方法是:一、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对所有有效的买单按申报价由高到低排列,对所有有 效的卖单按申报价由低到高排列。

二、交易系统依次将排在队列前面的买单和卖单配对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

三、如果最后一笔成交是完全成交,即买单数量与卖单数量相等,则取最后一笔成交的买入申报价和卖出申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开盘价;如果最后一笔成交是部分成交,则取部分成交的定单申报价为开盘价。

该价格按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取整。

四、如果没有成交,则以集合竞价后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参考资料来源:杜子瑜2021-03-20 01:15:36开盘价是指每个交易日的第一笔成交价格,这是传统的开盘价定义。

目前中国市场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开盘价。

集合竞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9:15开始可以进行集合竞价,9:25之前可以撤单,9:25分竞价结果报出,集合竟价的基本过程如下:设股票A在开盘前分别有6笔买入委托和5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1 3.80 2 1 3.52 52 3.76 6 2 3.57 13 3.65 4 3 3.60 24 3.60 7 4 3.65 65 3.54 6 5 3.70 66 3.75 3按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

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1 1 3.52 32 3.76 6 2 3.57 13 3.65 4 3 3.60 24 3.60 7 4 3.65 65 3.54 6 5 3.70 66 3.75 3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剩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

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

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

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序号 委托 买入价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3 3.65 44 3.60 7 4 3.65 65 3.54 6 5 3.70 66 3.75 3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于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

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4 3.60 7 4 3.65 25 3.54 6 5 3.70 66 3.75 3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后,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竟价就已完成,最后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竟价的平均价格。

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

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竞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A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竟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

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多丽丝2021-03-19 15:05:55开盘价是指每个交易日的第一笔成交价格,这是传统的开盘价定义。

目前中国市场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开盘价。

集合竞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9:15开始可以进行集合竞价,9:25之前可以撤单,9:25分竞价结果报出,集合竟价的基本过程如下:设股票A在开盘前分别有6笔买入委托和5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1 3.80 2 1 3.52 52 3.76 6 2 3.57 13 3.65 4 3 3.60 24 3.60 7 4 3.65 65 3.54 6 5 3.70 66 3.75 3按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

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1 1 3.52 32 3.76 6 2 3.57 13 3.65 4 3 3.60 24 3.60 7 4 3.65 65 3.54 6 5 3.70 66 3.75 3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剩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

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

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

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序号 委托 买入价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3 3.65 44 3.60 7 4 3.65 65 3.54 6 5 3.70 66 3.75 3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于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

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4 3.60 7 4 3.65 25 3.54 6 5 3.70 66 3.75 3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后,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竟价就已完成,最后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竟价的平均价格。

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

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竞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A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竟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

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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