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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微博永久禁言 并开通了打赏功能

原标题:刘鑫微博被永久禁言1月4日,刘鑫(现用名刘暖曦)的新浪微博账号个人页面显示,“因违反社区公约,该用户处于永久禁言状态。”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鑫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近日,刘鑫在社交平台上对近70万赔偿款发起募捐,称“如果

原标题:刘鑫微博被永久禁言1月4日,刘鑫(现用名刘暖曦)的新浪微博账号个人页面显示,“因违反社区公约,该用户处于永久禁言状态。

”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鑫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

近日,刘鑫在社交平台上对近70万赔偿款发起募捐,称“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大恩大德,希望有机会报答”。

1月3日,江秋莲在微博发文披露,刘暖曦(曾用名:刘鑫)正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江秋莲申请微博管理员处理和关闭刘鑫的微博账户。

刘鑫在2日晚和3日通过微博先后回应募捐称,“会公示去向”,称打工挣钱后会全部归还。

刘鑫收到2.56万元后关闭网络募捐1月2日晚,刘鑫通过新浪微博账号“L-N-X-wisteria”发表文章《刘鑫最后的话》,并开通了打赏功能,向网友发起网络募捐。

对于近70万元赔偿款,她称“法院既然这样判了,我只能扛。

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大恩大德,希望有机会报答。

”得知此事后,江歌母亲江秋莲1月3日发布多条微博,表示刘鑫屡次因违规被微博禁言,目前再次注册新账户,并持续在网络发布歪曲事实的文章,还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申请管理员关闭刘鑫账号,并@了“微博管理员”、“微博侠”、“来去之间”(新浪微博CEO王高飞)。

▲江歌妈妈申请处理刘鑫新账号募捐一事2日晚和3日,刘鑫连发多条微博回应了网络募捐一事,表示“会公示去向”,还称以后打工挣钱后会全部归还。

截至3日晚,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发现,已经有722名网友对该文章进行了打赏。

而据刘鑫3日晚10点多发布的微博显示,她一共收到网友打赏2.56万元。

随后《刘鑫最后的话》这篇文章就关闭了打赏功能,具体原因不详。

而到了4日上午,《刘鑫最后的话》一文已被删除。

▲刘鑫回应网络募捐针对刘鑫发起网络募捐一事,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

对于刘鑫发起网络募捐是否违规一事,张律师表示,自己也一直在关注这个案件,“对于自己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刘鑫居然想通过网络募捐的方式来完成,这应该是第一例。

我以前没见过类似的案例,这也违反了《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一般性规定。

”▲刘鑫晒微博打赏具体收入张律师表示,一般来说,大家进行捐款,要么是表示同情和怜悯,比如说对方遇到了天灾重病等意外,生活非常困难;要么是表达肯定和鼓励。

“募捐的基础要么是同情,要么是鼓励,这两种情况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刘鑫这个事件的性质完全不同,她是案件的过错方,这是法院一审二审都认定了的。

如今她还发起网络募捐,这不符合募捐的本意,募捐并不是资助恶行的。

刘鑫因自己的错误行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近70万的赔偿款是法律对刘鑫恶劣行为做出的否定评价,这既不是惨、也不是善,对恶行导致的法律责任进行募捐,近似于在资助恶行,不应成为募捐的对象。

”▲《刘鑫最后的话》一文已被删除张律师还表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刘鑫在江歌死亡之后,仍然在网络上对江歌妈妈进行侮辱,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该案件的精神赔偿金高达20万,这说明(刘鑫)这种行为本身是被法律否定了的。

在这种情况下,刘鑫还发起网络募捐,这是不尊重法院判决、逃避法律责任的表现,而且对江歌妈妈又是一种伤害。

就我自己的感受来说,(刘鑫)确实是很恶心的一个人。

”▲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700多名网友打赏刘鑫的行为,张律师的看法是:“理论上这是一种民事赠与的行为,刘鑫是不用偿还的,她写的那篇长微博我也看了,但她声称的‘工作后一笔一笔偿还’更像是在喊口号,真实性存疑。

你真正想还钱,就不应该搞募捐而该给别人打借条啊!”另外,作为网络平台,新浪微博对刘鑫网络募捐的行为是否有管理责任?张律师的看法是:“要让新浪微博提前预知肯定是不现实的,但刘鑫发起的网络募捐如今已被关闭,而且文章也被删除,如果这是新浪微博官方的行为,应该说他们已经完成了事后管理。

另外,在注册微博等网络账户时,也有相关的用户协议,比如说应该注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则,言论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用户违背用户许可协议的约定甚至违法,作为管理方,微博可以对他们进行禁言甚至封号等处理。

”媒体:刘鑫募捐赔偿款是在挑战法律的严肃性江歌事件这几年带来了太多风波和曲折,但眼下,法律已经做出了终审判决,这也意味着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对案件中的是非曲直,如今已没有了继续纠缠的必要。

判决中说得很清楚:刘暖曦(即刘鑫)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既然有过错,就必须承担责任。

不管刘鑫本人是否认同判决,都应该积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履行自身的法律责任。

用募捐来支付赔偿,无疑形成了对法律严肃性的挑战。

当然,刘鑫这一行为可能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募捐,更与“慈善”不沾边,网友对其进行打赏,只能算一种民事赠与。

但是,这对社会的爱心和同情心,构成了一种“消费”,其隐含的逻辑似乎是,如果网友不打赏,就无法履行赔偿责任。

刘鑫在社交媒体上表示:“我有手有脚,我不怕吃苦,什么脏活累活都可以干”“我受过教育的人,没有理由放弃尊严”。

既然如此,就不应该指望靠网友打赏来筹集赔偿款,而应该说到做到,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赢回尊严、履行责任。

这也是法律判决的意义所在。

应该看到,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的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唤醒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惩戒。

因此,公众希望看到的是有过错的一方用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过错,而非推脱责任,这不只是法律判决的导向,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在要求。

此前的判决语重心长地指出:“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加强沟通,消除恩怨,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回归正常生活。

”确实,法律既然已经一锤定音,众人就应该尽快回归正常的生活,毕竟,无论对刘鑫还是江歌母亲而言,人生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然而,刘鑫在社交媒体上发起的募捐再次伤害了江歌母亲的感情,让本应该平息的事件再起波澜,这无疑是令人感到遗憾的。

网络求助,应该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法律的严肃性必须得到维护,这场闹剧该收场了。

今后,大家更希望看到的是当事人都能过上平静的生活,远离网络的喧嚣,而不是频繁出现在社交媒体的热搜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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