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文化

南京拥有稳定住所非户籍人员可落户 随迁规定同上

5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新政策,旨在放宽落户条件。根据《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南京市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非本地户籍居民,现在可以直接申请落户南京。这一政策覆盖了南京市的城镇区域。政策惠及的对象是在城镇地区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个人,申请人可将本人户口迁入所持房产,同时,其配偶、未结婚的子女及已退休的父母也可申请随迁。值得注意的是,若房屋产权为两人或以上共

5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新政策,旨在放宽落户条件。

根据《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南京市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非本地户籍居民,现在可以直接申请落户南京。

这一政策覆盖了南京市的城镇区域。

政策惠及的对象是在城镇地区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个人,申请人可将本人户口迁入所持房产,同时,其配偶、未结婚的子女及已退休的父母也可申请随迁。

值得注意的是,若房屋产权为两人或以上共有的情况下,须经所有产权人同意,指定一人作为申请立户迁入,随迁规定同上。

但是,其他共有人则不适用此通知条款。

另外,如果房产归未成年人所有,在办理落户时,需与监护人一同迁移户口。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
网站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