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升级 福州鼓楼区禁止餐饮单位提供现场就餐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的通知
为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
现就鼓楼区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一律禁止提供现场就餐(堂食、桌餐),可采取外卖或打包外带的方式提供餐饮服务(线上配送必须做好食品安全配送人员的自我防护工作)。
二、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必须严格执行“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的规定。
三、严禁有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接触史或从重点疫区抵(返)鼓楼的员工在未经14天健康管理和医学观察的情况下直接上岗;严禁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员工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四、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培训。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
五、餐饮服务单位如有违反本通知内容,特别是擅自提供现场就餐服务等行为,一律暂停营业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请居民群众积极配合,对禁止餐饮服务单位提供现场就餐(堂食、桌餐)予以支持。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恢复正常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如您发现以下抗击疫情线索:
1.14天内从湖北、武汉、温州来(返)榕人员;
2.将房屋出租给从湖北、武汉、温州来(返)榕人员的业主或租户;
3.聚众打牌、聊天、聚餐的人员;
4.非民生保障类的商户提前复工复业;
5.餐饮店提供现场餐食;
6.在民间信仰场所聚集祈福等;
7.小区防控措施不到位(未张贴防疫公告、未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未测量进出人员体温等);
8.其他禁止的行为。
均可拨打87551945进行举报 。
鼓楼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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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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