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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起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恢复部分窗口服务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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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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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方便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自2020年2月18日起,恢复设在各县(市、区)的马尾、福清、长乐、罗源、闽侯、永泰、闽清管理部办事窗口的现场服务,已经入驻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的城区及连江管理部,以当地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的具体恢复营业时间为准。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有效减少窗口办事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现就防控期间公积金业务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网上办理。为避免人员聚集交叉感染,请缴存单位和职工优先使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福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e福州APP以及委托银行签订自动托收汇缴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政策及业务咨询可拨打12329服务热线,各线上渠道可办事项及业务详见附件1、2。

  二、实施邮寄办理。缴存单位办理“缓缴”、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可选择“快递寄送申请材料”的方式寄送办事材料,中心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寄回。

  三、实行提前预约、错峰和就近多网点窗口办理。为避免人员在窗口聚集和滞留,防止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对无法网上申请,确需现场办理的业务,申请人需至少提前一天进行预约,预约方式及电话详见附件1、2,各办事窗口将根据预约情况合理安排受理时间,实现分时段错峰办理,减少职工等待时间,减少人员聚集。

  预约成功后,申请人需按预约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办事大厅,在入口安检处出示身份证进行预约信息查验、体温检测通过后方可取号并办理所预约业务;请确保资料携带齐全,并减少在大厅逗留的时间,做到即办即走。疫情防控时期,办事窗口原则上不接待非经预约人员,如非紧急事项,延后至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再行办理。申请贷款的职工,可就近选择中心所委托的承办银行贷款受理网点办理,网点地址详见附件3。

  四、我中心将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工作部署,适时调整服务措施,请留意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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