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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社保业务怎么办理 疫情期间办理社保相关事项指南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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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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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社保业务怎么办理 疫情期间办理社保相关事项指南

  “不要着急,养老金待遇一定按时足额发放!”近日,面对一些退休人员的电话询问,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答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可使用闽政通APP、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进行认证,未能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也不暂停待遇的发放,保证养老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为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有效控制疫情的输入、传播和蔓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又满足部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迫切办理社保业务的需求,市社保中心及时调整防疫期间对外服务方式,2月3日起实施社保业务事项 “不见面”办理。

  参保人员需查询、打印缴费信息的,可使用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闽政通APP、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打印。参保单位需要办理开户、增减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的,可登录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12333公共服务平台办理,若无法通过12333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也可通过邮寄申报材料方式办理。

  案例点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规定,各地要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尽最大可能提供“不见面”服务,从源头上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要结合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动经办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将网上办事作为占主导地位的经办服务模式,普及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简称“福建12333”)及APP、“闽政通”APP、“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模式,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苗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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