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名单出炉 涉及374个村
按环境优美、设施齐全、乡风文明、群众满意的目标定位,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为一个个藏在“深闺”中的村庄洗去浮尘。作为新一轮城市品质提升专项行动之一,今年,这份“美丽事业”又按下启动键。11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2020年福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名单出炉,涉及174个新建设村和200个再提升村,年内将实现美丽乡村“初级版”全覆盖。
据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依不同村庄不同地域、风情及历史条件等,按“一村一策”原则深入挖掘。“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的村庄,分产业发展型、生态保护型、环境整治型、文化传承型及休闲旅游型这5种类型打造。”
其中,环境整治型主要指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的村庄,其特点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当地农民群众对环境整治呼声高、反应强烈。
今年,按新建设村、再提升村不同标准,有222个村庄(新建设村134个、再提升村88个)“入选”。其中,晋安区3个、马尾区5个、长乐区28个、福清市55个、连江县31个、闽侯县22个、罗源县20个、闽清县34个、永泰县24个。
“休闲旅游型美丽乡村模式,主要在适宜发展乡村旅游的地区落地。”该负责人介绍,该类型乡村特点是旅游资源丰富,住宿、餐饮、休闲娱乐设施完善齐备,交通便捷,距离城市较近,适合休闲度假,发展乡村旅游潜力大。
经筛选,有62个新建设及再提升村庄被列入其中。晋安区7个、马尾区1个、长乐区12个、福清市10个、连江县4个、闽侯县7个、罗源县3个、闽清县4个、永泰县14个。
生态保护型村庄要求较高,主要是在生态优美、环境污染少的地区,其特点是自然条件优越,水资源和森林资源丰富,具有传统的田园风光和乡村特色,生态环境优势明显。在建设中,把生态环境优势变为经济优势的潜力大,适宜发展生态旅游。
今年,共有35个村庄要展开建设提升,其中,晋安区4个、长乐区2个、福清市7个、连江县和闽侯县各2个、罗源县5个、闽清县8个、永泰县5个。
“在有特殊人文景观,包括古村落、古建筑、古民居及传统文化的地区,考虑打造文化传承型美丽乡村。”该负责人说,这类村庄的特点是乡村文化资源丰富,有优秀的民俗文化及非物质文化,文化展示和传承潜力大。
经统计,今年有24个颇具文化底蕴的村庄入选。其中,晋安区1个,长乐区、福清市及闽侯县各3个,罗源县2个、闽清县和永泰县各6个。
最后一类为产业发展型美丽乡村。该负责人介绍,这类型的乡村产业优势和特色明显,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发展基础好,产业化水平高,初步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随着农业生产聚集、农业规模经营,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业带动效果明显。
今年,我市有31个乡村“入列”。其中,马尾区2个、福清市9个、连江县2个、闽侯县和罗源县各3个、闽清县4个、永泰县8个。
“项目是乡村变‘美丽’的基础,得‘实打实、接地气’。”该负责人说,今年各村庄将重点做好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含全面清理旱厕)、规范农房建设、庭院绿化美化和制定长效机制等工作。在改善村容村貌,提升人居环境串点成线、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带同时,更注重成片效应,以农业产业园、特色小镇、观光旅游镇村等产业中心为基点,将周边片区范围内的村庄全部打造为美丽乡村。为确保建设成效,按“一村一策、现场确定”“新村怎么建,村民说了算”“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县、镇、村还将联合实地踏勘,以解决群众需求为导向,认真确定生成年度建设项目。(福州日报记者 孙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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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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