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提出到2025年建立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联合印发《泉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提出按照“分区管理、分类防控”的工作思路,选择典型区域先行先试,从“强基础、建体系、控风险、保安全”着手,加快地下水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
《方案》明确了近中远期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立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全市地下水国考点位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4.3%左右;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初步监控,初步遏制地下水污染趋势。到2025年,建立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有效监控,有效遏制地下水污染趋势。到2035年,实现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
围绕主要目标,《方案》突出地下水污染防治“一保、二建、三协同、四落实”。一保,即确保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二建,即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与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三协同,即协同地表水与地下水、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污染防治;四落实,即落实《水十条》确定的四项重点任务,开展调查评估、防渗改造、修复试点、封井回填工作。
根据要求,泉州将开展地下水型水源地风险源排查,规范化建设城镇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农村地下水型水源地为重点,强化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同时,构建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增强地下水环境监测能力。地下水污染防治目标纳入县级党政领导生态环境目标责任书,实施目标管理,加强督促考核,强化问责,推进如期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记者谢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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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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