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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揭牌成立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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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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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南网12月24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颜海曼)24日上午,泉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正式揭牌运行。该中心设于泉州市海岸带管理中心(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旁),由泉州市委政法委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导、市司法局指导,检察院、公安、信访、泉州海警等36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成立。

  据介绍,该中心依托市中级法院设立,以市中级法院为联络点,设立联合办公场所。中心分为工作区、休息区与调解区,其中工作区设“受理登记”、“联络分流”、“诉调对接”、“咨询台”和“联动单位轮值处”等五个窗口;休息区设阅读区、制度上墙、宣传版面、成果展示等;调解区设商事调解室、行政调解室、家事调解室、及人民调解室等。

  在受理矛盾纠纷案件后,中心窗口将对纠纷案件按种类、性质等进行登记建档,并根据纠纷性质、涉案范围及复杂程度和三调对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相关要求,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和责任人,实行限期调处。有关职能部门或调解组织对多元化解中心分流交办的案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调处工作,并向中心反馈结果,实现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 多元化、一条龙化解。

  此外,该中心还建立了横向、纵向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各类矛盾纠纷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化解。横向上,建立矛盾纠纷双流向制度,既接受同级其他部门单位、调解组织的移送、上报或委托、邀请调解,又可将调解不成或不适用调解的矛盾纠纷引导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其他纠纷解决途径。纵向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度,由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级各级多元化解中心做好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复杂矛盾纠纷,将经过村级、镇级、县级逐级上报,由市级多元化解中心根据纠纷详情,选派专职调解员,采取相应的调处方式,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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