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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可申请奖补 最高1.2万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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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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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南网12月27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好消息!12月27日,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从泉州市民政局获悉,泉州市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可申请奖补资金。

  为加强泉州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日前,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财政局印发实施《泉州市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奖补办法(试行)》。

  《办法》中所称的养老机构是指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民政部门颁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2019年1月1日后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登记的街道和重点乡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参照本奖补办法执行。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指的是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或备案后,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满3年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以及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含3年)的。

  上述工作人员在公办养老机构(含乡镇敬老院)从业的,应当为该机构的编制外人员。工作年限截至申请补贴上年度的12月31日。

  根据《办法》,奖补资金包括在职奖补和入职奖补。泉州市民政局负责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奖补资金统筹工作。县(市、区)民政部门(包括台商投资区)负责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补和在职奖补的审核、发放、管理工作。

  申请人申请入职奖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与泉州市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并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在供职的养老机构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满3年(含3年)、未满60周岁,目前仍在上述岗位工作;(三)持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申请人在合同期内学历发生变化的,按最高学历计算)。

  在标准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所供职养老机构工作满3年的,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3000元;(二)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所供职养老机构工作满3年且未获得前款入职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6000元;已获得前款第(一)项入职奖补的申请人,在申请前款第(二)项入职奖补时,按照3000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申请在职奖补则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与泉州市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并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在泉州市养老机构中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满3年以上(含满3年)、未满60周岁,目前仍在上述岗位工作;(三)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岗位培训结业证书(合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康复治疗(理疗)师证书。

  申请人在其他养老机构工作不满3年,未离开泉州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岗位,之后在所供职养老机构工作的,续接上次已工作年限,直至满3年后可申领。在养老机构工作不满3年,离开泉州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岗位的,后又重新从事养老护理岗位,期间不超过6个月的,续接上次已工作年限,直至满3年后可申领;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重新计算。奖励对象满3年离开泉州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岗位,已享受过在职奖补,之后再次从事养老护理岗位的,不再重复享受在职奖补。

  具体奖补标准为:(一)养老护理人员在养老护理岗位满3年但未满10年的,给予一次性在职奖补3000元;(二)养老护理人员在养老护理岗位满10年且未获得前款在职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在职奖补12000元;已获得前款第(一)项在职奖补的申请人,在申请前款第(二)项时,按照9000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值得一提的是,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同时符合入职奖补及在职奖补申请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入职奖补及在职奖补。

  《办法》指出,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每年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通过其目前供职的养老机构向该机构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养老机构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将本机构养老服务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报给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应在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对当年入职奖补及在职奖补的审核工作。县(市、区)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应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审核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书面说明理由后,通过养老机构退回申请人。

  根据最终评审通过的名单,泉州市民政局会同泉州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将有关补贴资金拨付至县(市、区)民政部门,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分发至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个人账户。

  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在申请补贴、接受核查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补贴资格,并向社会公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对已经发放的资金予以追缴,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若依法构成刑事责任的,则移交相关司法部门立案处理。

  养老机构不按规定为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提交申请材料或协助其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养老机构获得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护理型床位补贴的资格,并向社会公示、纳入养老服务机构诚信“黑名单”,若依法构成刑事责任的,则移交相关司法部门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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