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
泉州目前能够获得财政康复救助的儿童年龄仍局限于14周岁以下,因此,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郭荣文提交了《关于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的建议》,建议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支持和帮助他们尽可能恢复身体功能。
目前泉州康复服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0元,还有大量年龄超过14岁的残疾儿童未能获得政府的支持和帮助。这些残疾儿童多数存在多重功能障碍,需要从语言功能、精细功能、行走功能、认知功能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康复训练。但现在泉州各康复机构的治疗费用价格都较为高昂,价格大约为每节课50分钟100元,这些残疾儿童一天如果仅做三种基础康复训练,一年的治疗费用就达10万余元。年复一年漫长的康复治疗,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让这些不幸的家庭陷入了难以自拔的泥潭。
郭荣文认为,目前许多外省市均扩大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根据《福建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的有关规定:有条件的市、县(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市、县(区)人民政府可根据贫困残疾儿童的残疾类别、家庭经济状况等,制定相应补助标准,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因此,他建议政府进一步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将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内,支持和帮助这些残疾儿童尽可能恢复身体功能。他说,此举对于减轻家庭负担和社会负担,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记者王金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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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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