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十二条措施” 确保农产品稳产保供
近日,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十二条措施”,全力抓好农产品稳产保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物质基础。
抓好春季粮食生产。确保完成早稻播种面积30.9万亩、产量12.4万吨计划任务;力争3月底前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4月底完成1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设计和评审。
扩大蔬菜冬春生产。抓好26.6万亩在田蔬菜生产;利用冬闲田和空置大棚设立应急种植基地,确保第一阶段新增种植面积5000亩。
促进畜牧业恢复生产。对全市206家规模以上养猪场逐家核实生猪存栏数,加快新(扩)建9家大中型养猪场,确保今年年底前建成投产。
优化食用菌品种结构。力争日产食用菌120吨以上,扩大金针菇、海鲜菇等两大工厂化生产品种供给。
加强生产技术指导。开展在线培训、在线指导、在线答疑。关键农时和农民急需之时,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必要的实地指导。
严格执行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通往养殖场、屠宰加工厂、交易市场和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生产供应企业的道路畅通。
做好产销对接“架桥”工作。学习借鉴晋江“打响蔬菜稳产保供‘持久战’”的经验做法,确保农产品“产得出、卖得掉”;鼓励农资企业和经销商开展“点对点”生产、配送,确保农民有农资可用。
完善农业生产服务。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22398973,为各地、各农业生产企业协调解决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以及农资方面存在的问题。
持续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当前重点组织好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持续开展重点场所消毒灭源工作、排查监测、疫情防控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线上巡查,覆盖辖区内所有生产主体;强化质量检测,确保产品正在上市销售的生产基地和屠宰场全覆盖。
督促涉农企业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做好返厂复工人员的排查、监测和隔离观察。尽力帮助生产企业协调解决防护、用工、生产物资、企业融资等方面的问题。
强化涉农企业安全监管。盯紧看牢农机、沼气、农药、饲料、屠宰等涉农重点行业领域,坚决防止疫情防控期间涉农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记者 许雅玲 通讯员 颜硕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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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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