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23条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泉州市日前出台《泉州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方案》,旨在全面规范、壮大、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大作用。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努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农民、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发挥,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目前,全市共有50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蓬勃发展态势。
《方案》从明确发展目标、健全体制机制、促进规范提升、鼓励抱团发展,示范引领带动、加大政策扶持、夯实人才队伍、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细化出23条具体措施。在责任落实上,我市将进一步压实县级承担实施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利益联结上,进一步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细则,明确完善合作社与小农户、家庭农场、村集体的利益联结关系,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成员、周边农户、贫困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主体的合作发展关系稳定;在典型示范创建上,要求各地每年重点培育占现有合作社3%以上、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的示范社;在产业支持上,拓宽服务领域,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茶叶等十大特色优势产业;在金融支持上,用好用足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等政策,推广特色信贷产品;在用地用电方面,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地需求,鼓励支持盘活现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产业,落实农业生产电价政策;在人才培养上,将合作社成员纳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中,支持各类乡村人才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开展社校合作,推动与台湾农业产销组织开展产业对接与交流。(记者许雅玲 通讯员陈明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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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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