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可转债唐人转债(128092)今日申购 唐人发债申购代码072567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均发生重大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 化,敬请投资者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 019 年 1 2 月 3 0 日( 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 - 11:30 , 13:00 - 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 售的部分,应当在 2 019 年 1 2 月 3 0 日 (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及 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 申购资金。
2 、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 购金额。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 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 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 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1 日 日终为准。
4 、 2 019 年 1 2 月 3 1 日 ( T+1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 本次发行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 优先配售结果公告》。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时,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 019 年 1 2 月 3 1 日 ( T+1 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 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共同组织摇号抽签确定网上申购投资者的配售数 量。
5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 后,应根据《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 在 2 020 年 1 月 2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包销。
6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协商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果中 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24,280 万元 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 销,包销基数为 124,280 万元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 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 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37,284 万元 。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 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7 、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 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 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 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8 、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 唐人 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9 、 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 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 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网上投资者 4 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 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 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提示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认真阅读 2 019 年 1 2 月 2 6 日( T - 2 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 》的《 唐人神集 团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唐人神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现将本次发 行的发行方案 提示如下 :
1 、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 2019 〕 2560 号文核准。
2 、本次共发行 124,280 万元 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2,428,000 张,按面值发行。
3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 唐人 转债”,债券代码为“ 1 28092 ”。
4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 019 年 1 2 月 2 7 日 , T - 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
5 、投资者务请注意公告中有关“ 唐人 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申购时 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 体规定。
6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 唐人 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本公告仅对发行 唐人 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 发行 唐人 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
8 、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 营状况及投资 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 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9 、本次发行的唐人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唐人转债上 市首日即可交易。 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和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0 、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 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1 1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 《 中国证券报 》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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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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