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可转债新天转债(128091)今日申购 新天发债申购代码072873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 的重要提示如下 :
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 019 年 1 2 月 30 日( 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 - 11:30 , 13:00 - 15:00 。原股东在 2 019 年 2 1 2 月 30 日( T 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 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 019 年 1 2 月 30 日( T 日) 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 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 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 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 效。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 申购。
3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1 日日终为准。
4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 履行 缴款 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 020 年 1 月 2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 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 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 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 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 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 国证监会 ” )报告, 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期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7,730.00 万 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 即最大 包销金额原则上为 5 , 319.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 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
6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 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 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 资 料中 “ 账户持有人名称 ” 相同且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 进行统计。
7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及承销团成员 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 次申购。
8 、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 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 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 参与本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 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 投资者自行承 担 。 新天药业 本次 公开发行 可转债 已获得中国 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9] 2 657 号文 核准。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 简称为 “ 新天转债 ” ,债券代码为 “ 1 28091” 。
现将本次发 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 、 本次发行人民币 17,730.00 万元 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发行 177.30 万张 ,按面值发行 。
2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 019 年 1 2 月 2 7 日, T - 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 4 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3 、投资者请务必注意本公告中有关新天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 / 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规则、申购程序、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 纳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4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新天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本次发行的新天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新天转债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 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股份来源:仅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6 、本次发行并非上市,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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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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