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院邀请长春大学百余名听障学生观摩庭审
11月19日上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100余名长春大学特教学院大一新生参观法院并观摩庭审,近距离感受法院工作。
本次受邀到法院参观的是特教学院的听障学生,手语老师全程陪同现场翻译。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师生们首先参观了长春中院数控中心、大要案法庭、大法庭等场所,听取了智慧法院、审判流程、诉讼服务、法治宣传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对法院工作形成直观了解。在数控中心,针对各项审判数据,学生们踊跃举手发问,长春中院刑事审判二庭石泉庭长予以耐心解答。
参观结束后,学生们来到长春中院十楼会议室,通过大屏幕实时观看一起二审刑事案件直播。庭审开始前,刑二庭法官万明元对案件情况予以介绍。这是一起诈骗案件,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一审宣判后,张某某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
法庭上,法官身着法袍,严谨肃穆,紧凑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庭审节奏把控得当,庭审程序规范严谨、重点突出。随着闭庭的法槌落下,师生们意犹未尽,从他们的表情中可以看到初次体验庭审的新鲜和兴奋,以及直面司法工作带来的触动和对法律油然而生的敬畏。
长春大学党委副书记、省妇联副主席魏秀云表示,这次参观法院与观摩庭审获益良多,不仅能够切实加强思政课实践环节的设计和落实,而且通过观摩庭审的法律实践形式,还加深了在校学生对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感性体验,增强了他们的法律观念与法律意识。
石泉庭长表示,通过把大学生请到法院来,让他们观摩庭审,参观法院工作环境,感受法庭的庄严氛围,不仅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真实的教学实践课,也让他们亲身感受到法庭的威严、法律的权威,从而让其真正了解法官,理解审判,更加坚定他们学好法律的决心和信心。
近年来,长春中院积极推进法律研学共建基地建设,开展了灵活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庭审观摩、开展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使广大学生对国家法律、审判程序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在感受到司法权威的同时,树立起敬畏法律、尊重法律、严守法律的观念,将法治的种子植根于他们心中。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图片由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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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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