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公司拖欠13名员工6万余元工资 长春朝阳区法院为民讨薪
餐饮文化管理公司开业不到三个月,拖欠13名员工两个月工资,到底是维权?还是上诉?这笔钱到底能回来吗?11月21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针对13名务工人员申请执行劳动报酬的执行案件集中发放执行款6万余元。
中国吉林网记者从朝阳区法院了解到,2018年,原告曹某某等13人向朝阳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四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2018年1月至2月的工资63984元。原告是被告朝阳区某餐饮文化管理公司的员工,从2017年12月开始在被告处工作。
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未到三个月时,被告便已停业,尚欠原告2018年1月至2月工资共计63984元。餐饮文化管理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同时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及公司股东同意对所欠原告工资承担连带责任,且在欠条上签字确认。因欠条出具后原告发现四被告为逃避责任债务开始大量转移资产,故诉至法院。
“此次案件系用人公司拖欠13名员工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虽然执行标的总数不大,因属于涉民生案件,朝阳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此案,迅速部署、立即行动,依照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案款。”朝阳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申请执行人为躲避执行大量转移资产并且四处躲藏,执行法官徐健带领团队多方调查、多次寻找被执行人未果,最终在朝阳公安分局的协助下找到被执行人。法官徐健当即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经过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同意还款,当场用手机转账1万元执行款,随后又用其妻子的手机转账1万元执行款,并主动将车辆交至法院扣押,作为还款承诺。
日前,被执行人将执行款全部履行,案件圆满执结。朝阳法院执行局于11月21日将执行款全部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款发放结束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和执行法官赠送了锦旗“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表达了对朝阳法院和徐健法官的执行团队在涉民生案件中的辛苦付出的感激之情。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李易书 图片由朝阳区法院提供
- 标签:
- 编辑:郭晓刚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