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民警上门宣传新举措 网上可办商务签注
“已登记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可网上申请3个月多次或者1年多次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签注,这是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最近制定的《福建省企业机构申请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办法(试行)》所增加的赴港澳商务多次签注登记备案网上申请方式。”日前,泉港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走访辖区亚伦公司,宣传网上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等各项便利措施。
据悉,开展网上受理、审批、签发赴港澳商务签注管理工作,是我省公安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该办法制定后,泉港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就赴港澳商务企业登记备案及赴港澳商务签注网上申请等便民利企新举措及时上门向企业宣传,并充分利用受理窗口、“两微一端”等媒介大力宣传,引导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及时落实便利化措施。
“我大队迅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业务和技能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网上办理流程和办法,不断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切实把网上受理、审批、签发赴港澳商务签注管理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创新改进工作方式的具体实践,以实际行动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实赶超战略。”该大队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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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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