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仑区出台“复学十条”:中小学幼儿园错时开学
宁波北仑区教育局率先出台浙江省首份工作指导意见《北仑区中小学、幼儿复学工作十条意见》。“复学十条”分开学前和开学后上下两篇,各十条对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和指导。
针对开学前,《意见》要求要扎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全面排摸、每日观察、健康申报、复学查验工作;扎实做好开学返校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两方案”及校园通风和消毒制度等“十项制度”的制订、完善、报备和执行;扎实做好教学计划安排,做好延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与开学后线下教学的衔接,做好因疫情而影响正常开学的师生的个别化工作指导和学业辅导工作,并做好近视防控工作;在区域开学时间的指导下,坚持“一校一策”确定各学校的师生返校时间和具体开学时间,中学、小学、幼儿园错时开学。学校综合考虑所属地域疫情严重程度、复学准备情况、师生健康现状、学段年段特点等,可向区教育局和所属街道报备,在区域建议时间后延迟开学确保安全。
针对开学后,《意见》强调要严格落实校园卫生消毒、食堂管理、宿舍管理、交通管理、垃圾分类等工作的各项防控和检查通报;严格落实师生晨午检制度,校内一日两报,向街道和教育局“一日一报”和“零报告”,做好在校期间教职工和学生健康管理工作,落实师生员工休息日的健康观察。对重点对象做好监测,落实缺课缺勤登记备案和关爱制度,做好个性化帮扶工作;严格落实错时错峰上下学,分批分散就餐,尽量减少交叉接触。
此外,要求严格落实“阳光体育运动一小时”,分批分时加强师生阳光体育运动,加强近视眼防控,关注师生心理健康,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思政教育和生命教育;不擅自组织大型室内活动的制度,控制室外大型聚集活动。原则上不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校外集体活动,小学不宜安排跨年级组班的放学后托管服务。(记者 史望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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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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