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落实“硬考核”要求
湖北是长江干线流经里程超千公里的唯一省份,是三峡工程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所在地。12月12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走深走实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对长江大保护措施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2018年,湖北省政府印发了《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4月又制定出台了《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估办法》)。
《方案》将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任务细化为沿江企业关改搬转、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非法采砂整治、船舶污染防治、尾矿库综合治理、岸线资源清理整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企业非法排污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十五个专项工作方案。
随着十大标志性战役的深入推进,截至2019年10月底,湖北省共完成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清单任务企业196家,为解决“化工围江”突出问题、根除长江化工污染隐患、实现全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贡献。
截至目前,全省1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已排查确认的214个黑臭水体中,已完成整治的达到205个,整治完成率达到95.8%。
与2015年相比,今年1-10月,全省纳入国家考核的114个地表水水质断面优良比例由79.8%提高到85.1%,劣Ⅴ类比例由8.8%下降到1.8%;城市PM2.5累计浓度均值同期下降33.3%,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同期上升6.4%。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把长江大保护工作向纵深推进,确保十大标志性战役全胜完胜,湖北依据《评估办法》认真落实“硬考核”要求。
《评估办法》坚持结果导向,实行量化排名制,对排名靠前的实行激励奖励,排名靠后的实行约谈问责,就是要以实效论成败,着力解决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评估细则将全部评估项目细化成5大类22小项,实行百分制评分。其中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核心,赋予70%分值。(张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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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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