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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石狮: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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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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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石狮市委政法委官微发布了一条从十个方面看“石狮有多安全?”的问卷,这个平安的声音来自一个学生家长的感受。

  石狮市检察院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1月,全市未成年人及在校生受侵害案双下降。该院检察长陈林告诉记者,未成年人保护联盟让各职能部门在防范治理校园欺凌、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中联手联动,促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地,已成为石狮法治教育的一张新名片。

  检察院牵头,12个部门组建未成年人保护联盟

  在校生受侵害案件时有发生,如何让孩子们远离伤害、远离犯罪?这是家长之问,也是社会之问。

  早在2018年3月,在石狮市委、市政府支持下,该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公安局、教育局等12个部门,共同组建了“石狮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出台“保护校园安全十项措施”,着力破解校园欺凌、学校自聘人员犯罪隐患、校外托管机构监管等预防与治理难题,为孩子们提供更加安全的校内外环境。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成立以来,共收到校园暴力举报线索30多条,均在短时间内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联盟成立后,检察官、警官、志愿者,这样的三方组合成了该市防范治理校园欺凌的标配。联盟成立以来,60名检察官、78名警官、185名志愿者走进全市99所中小学、幼儿园,将法治宣传覆盖全市,特别是法治教育薄弱的农村学校,受教育学生11万余名。

  把好职业准入关,杜绝聘用人员“带病上岗”

  统一招考的教师都要经过政审,但学校自主聘任的教师、保安、物业等工作人员却没有经过政审。“这些人员与学生接触频繁,如果有犯罪前科等不良记录,其潜在危险性相当大。”石狮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蔡均钧说。

  如何消除这类安全隐患?石狮市检察院依托未成年人保护联盟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推动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准入查询机制全面实施。该院联合教育局、公安局出台《教育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规定》,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犯罪案、涉黄涉毒涉赌、涉恶涉黑等七类案件的涉案人员,禁止其从事未成年人教育、看护工作,并联合公安局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信息库。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考核聘用合同教师、保安、司机、后勤等人员时,应通过市教育局向检察院先行查询信息库记录,对于进入信息库的人员不予录用。”石狮市教育局副局长洪明芳介绍。

  2018年以来,石狮市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联合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聘用人员任职资格排查,以及校外培训、托管机构聘用人员任职资格排查等,共排查聘用人员8500多名,发现存在不良记录工作人员44名,刑事犯罪记录人员21名。排查结果反馈给石狮市教育局后,教育局督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石狮市教育局对经查询有教育行业禁入犯罪记录的个人进行处置的,将处置结果在30日内反馈给石狮市检察院,该院对处置结果进行登记备案,并跟踪了解相关情况,杜绝校园外聘人员“带病上岗”。

  建立黑白名单机制,校外托管机构不再“脱管”

  近年来,媒体报道了一些学生在校外培训机构被猥亵、性侵的新闻,有的校外培训机构还存在消防、卫生安全隐患。石狮曾发生一起小学生在一家托管所遭受猥亵案件。针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漏洞,石狮市检察院向市教育局、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分别发出3份检察建议,要求明确托管机构监管主体、制定托管机构准入机制、加强对托管机构的日常监督。

  联盟成立后,石狮市检察院督促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成员单位成立校外托管、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对全市324家校外托管、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专项行动中,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12份,关停校外托管、培训机构16家,约谈责任人6名。2019年,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开展托管、培训机构常态化联合检查3次,发现安全隐患27家,经限期整改后复查均未发现重复问题。

  同时,石狮市检察院会同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机制,将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为学生家长选择依法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指引。

  “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建立了政府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监督与执法机制,打破了部门壁垒,从而为未成年人营造出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石狮市委相关领导朱启平表示。

  张仁平 陈巍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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