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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新规 对师德失范行为 “零容忍”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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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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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伪造学历或论文著作等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建立退出机制,实现能上能下机制……昨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最新出台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对此作了详细的规定。

  通知明确,坚持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

  通知要求,对于申报人员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并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同时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申报个人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通知还明确,职称评审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地要严厉查处教师职称评审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领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进一步加强教师日常考核和聘后管理,通过岗位聘用、岗位考核、竞争上岗、解聘辞聘,建立退出机制,实现能上能下。(记者赖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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