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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2022年十大消费维权调解典型案例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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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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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2022年十大消费维权调解典型案例

  2022年1月17日,全椒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消费者蔡女士的投诉称其在全椒县某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德国威能壁挂炉是假货,遂向全椒县市场监管局投诉。

  接诉后,全椒市场监管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全椒县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对被诉人全椒县某商贸有限公司予以立案查处。退还投诉人蔡女士21000元并赔偿10800元。对全椒县某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24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张女士电线S店购买了一辆奔 驰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发动机冷却液泄漏现象,怀疑是汽车质量有问题,要求给予退车或换车。

  接诉后,南谯区局迅速会同龙蟠市场监管所两名工作人员前往调查取证。经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4S店承担张女士购车产生的损失费用51万元。

  2022年6月28日,消费者吴先生向滁州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反映其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车,但其因征信问题无法办理银行故无法继续买车,就首付款问题多次与商家协调无果,请求帮助。

  接诉后,滁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双方了解相关情况,经工作人员多次沟通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诉商家退还消费者首付款38000元。

  2022年6月6日,定远县市场监管局定城所接到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定远县某电器商场售后安装的洗衣机水管和水龙头接口处漏水,致使其新装修的房屋木地板及墙裙遭水浸泡。消费者请求帮助协调处理。

  接诉后,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经调解,双方最终协商一致,由电器商城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王女士人民币26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2022年5月初消费者找到某装修公司为自家房屋装潢,并签订书面合同。但在装潢过程中发现安装玻璃的厚度与双方合同中标注的厚度不一致,消费者认为商家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存在欺骗行为,遂向南谯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接诉后,南谯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消费者了解情况,并调取相关证据,经调解,该装潢公司补偿消费者2.5万元。

  2022年9月,消费者曹某在来安县某店花费2000元购买了保健食品,服用后出现不适症状,怀疑商品添加有毒有害成分,对商品的质量产生怀疑,遂向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投诉。

  接诉后,来安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联系双方进行电话调解。经过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商家退还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货款2000元并赔偿14000元。

  2022年11月18日,消费者张先生在凤阳县某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四轮电瓶车,使用一段时间后,电动车出现行驶中踩下油门依旧行驶缓慢情况,多次联系维修未能彻底解决,消费者要求更换遭到拒绝,无奈之下,消费者 投诉至凤阳县市场监管局。

  接诉后,凤阳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确认张先生投诉情况基本属实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经营者诚恳地向张先生赔礼道歉,同意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全新电瓶车一辆,价值13600元。

  消费者购买一台电动车,当时商家承诺电动车可以在上海骑,不能骑可以退,后电动车运输到上海后依规不能上 路骑行,消费者找商家退货,商家拒不退货,遂投诉到琅琊区市场监管局。

  接诉后,琅琊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组织双方现场调解。最终,被诉方同意以12500元退货,消费者满意。

  2022年元旦期间,闻女士父亲在使用某品牌电热水袋的过程中,电热水袋爆裂导致88岁高龄的闻老先生被烫伤,闻女士投诉到天长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寻求帮助。

  接诉后,天长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组织商家、经销商、消费者三方调解,最终超市和经销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闻老先生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5000元。

  2022年3月11日,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李先生投诉反映明光市某酒店宣传入住时间与实际入住时间不符,李先生认为不合理故向明光市市场监管局投诉。

  接诉后,明光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调解。酒店方徐总诚恳地向消费者李先生当面道歉,主动退还2000元办卡费用,另外补偿3000元。双方均表示非常满意。(李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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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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