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二手家电产品全部都“无证”叫卖
刘昊的期盼并非空想。2006年3月1日,经商务部审核通过,《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两个行业标准实施,将二手家电严格划分为“废”、“旧”两种。根据规定,所有二手家电必须通过旧货质量监管部门鉴定,在明显部位粘贴“旧货”标签,并注明使用年限,方可进入二手市场买卖;已超过使用年限、存在质量隐患的家电必须强制报废。
记者昨日(08年7月30日)走访全市几家大型二手电器市场,所有二手家电均没有“旧货身份证明”,无证叫卖。在21世纪旧电器市场,被记者问及的几名卖家均一脸茫然:“在这里做了四五年生意,没听说过什么‘旧货’标签。”该市场办公室杨姓负责人说:“管理方主要负责维持市场经营秩序,不让商户之间打架扯皮。至于产品质量问题,要靠买卖双方自己协商。”位于汉口古田一路的旧家电市场里,一商户反问记者:“本来就是旧货,贴个标签不是多此一举?”
买家却不觉得“多此一举”。正在选购旧空调的王先生说:“对于像我这样的打工者来说,几百元钱不算小数目;怕的就是运气不好,买回去几天就坏了;要是检验合格的‘旧货’都贴上标签,我就不用担心了。”
行内人士介绍,旧货市场的二手家电大多来自“马路收购队”。一些本该报废的家电经过喷漆、非法拼装,不仅“短命”,而且存在易燃、易爆等安全隐患。
据统计,近年来,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处每年均接到数十起关于二手家电质量的投诉,但投诉者权益却很难得到有效维护。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律师袁伟介绍,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体系均未针对二手家电售后服务作出约束性规定。
旧货“身份认证”标准已出台两年多,为何成为一纸空文?昨日,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缺乏配套法规的硬性约束,是无法落实的根本原因。对于近年新兴的二手家电市场,监管其商品质量的责任主体尚不明确,亟须出台相关法规,明确管理主体,组织建立一整套回收、鉴定、处理机制,填补质量监管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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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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