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维修收费让人心里没底
三峡晚报讯 (记者朱延筠)“冰箱坏了修一下就花了近500元钱,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真要这么多钱。”昨日,宜都市民王先生打进本报“消费维权,晚报挺你”栏目组称,家电维修收费总让他“心里没底”。
原来,2009年3月王先生购买了一台容声冰箱,2013年年底冰箱出现了故障。在王先生出示的保修卡上,记者看到保修范围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整机一年内、制冷系统主要部件三年内、压缩机五年内可免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王先生称,他认为家中冰箱是压缩机出了问题,便拨打售后电话要求修理。维修人员上门后,称王先生的冰箱冷凝管、发泡剂、制冷剂、过滤器等6处出现问题,修理费用合计480元。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看工作人员“捣腾”半天,并没有想太多就交付了480元修理费。而修理完后,王先生又从几位朋友口中得知,朋友家中修理冰箱费用大多在一两百元。“怎么我的冰箱修理费就花了近500元?有没有办法判断维修人员是否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王先生向记者询问。
随后,记者咨询了市家电办。市家电办主任吴晓娴介绍,首先王先生需要在保修单上正规的家电维修点修理,若无法判断维修点资质,可拨打市家电服务热线咨询。其次,王先生若怀疑维修人员“小病大修”,可带着维修单到市家电办要求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市家电办称,维修费用都有明确的规定,可鉴定后供消费者参考。
此外,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在以往的家电维修纠纷中,时常有市民反映一些维修人员甚至“偷梁换柱”、“随口定价”,一个简单的零部件开口就要上百元、数百元。对此,2012年8月开始实施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得“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不得“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志”,还需要 “持证上岗”等。违反上述规定的,情节严重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本报“消费维权,晚报挺你”栏目组继续征集消费维权案例,欢迎市民继续拨打本报热线,;读者和网友可登录三峡新闻网()“民生110我要报料”专题,或者登录新浪、腾讯微博@三峡晚报,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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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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