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支局空调等电器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支局空调等电器维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辽宁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支局空调等电器维修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基础价格的100%,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近一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财务状况以成立时间至供应商投标报名之日为准);
6)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在合同执行期内,省公司如实施本项目集中采购,应按省公司集采结果执行,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无须承担因终止合同给中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
11)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 05月19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75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具体流程为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响应投标单位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按标段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在线支付标书费上传汇款底单待确认后响应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75元,售后不退。客服电线)
响应投标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后续电子投标事宜,如未办理,请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点击首页【CA办理】,即可在线办理企业数字(CA)客服电线.
1)投标人可派代表当面递交或者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如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人须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实际以签收时间为准),并提供认可开标结果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开标室,投标人须自行在现场(远程)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解密失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逾期递交,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投标单位须自行承担网络环境、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现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开标。评标时,所有投标文件以线上电子版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3)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或提供相应承诺书;4)近一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财务状况以成立时间至供应商投标报名之日为准);5)服务期内,如达不到招标人满意或有任何违法、违规等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协议;6)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10)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在合同执行期内,省公司如实施本项目集中采购,应按省公司集采结果执行,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无须承担因终止合同给中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11)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 标签:家电维修维修
-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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