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死于系统?
撰文 / 涂彦平
编辑 / 张 南
设计 / 赵昊然
4月10日,唐山市在经过5天的由公安、纪检、交通、卫健、司法等部门参与的深入调查之后,终于公布了货车司机金德强自杀的调查结果。
就在4月5日,河北货车司机金德强驾驶货车进入唐山市丰润区姜家营治超站岗亭接受路警联合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货车北斗定位系统未在线运行,扣下车辆并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
金德强喝下百草枯农药,之后在卡友微信群里留下遗言,称“我不是不值2000元钱,我是为了广大卡车司机说句话……说我北斗掉线,罚款2000元请问我们一个司机怎么会知道……我用我自己的死来换(唤)醒领导对这个事情的重示(视)……”。送医之后抢救无效,金于当日死亡。
官方公布的调查结果写道:唐山市相关部门陪同家属到事发地查看了全程视频资料,如实向家属通报了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并协助家属及时处理了善后。
看上去这个事件在官方那里已经有了结论,可以了结了。但这份所谓的深入调查结果其实只是调查了事情的经过而已。在公众的心中,仍有很多心结待解。
2000元该不该罚?系统掉线是否应该由司机负责?系统掉线的真实原因是什么?金德强之死能给行业带来什么改变吗?
缺失的逻辑链条
在货运行业,给车装上卫星定位装置是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的,该办法在2016年又推出了修改版。
《管理办法》要求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平台设置监控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自动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驾驶员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80%的要求。
《管理办法》还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
其中,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将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
官方调查透露,丰润执法人员是根据《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告诉金德强类似违法案例查实后罚款2000元。河北省的这个条例依据的正是上述《管理办法》的法条。
这就是金德强被罚的法规依据。但显然,从“北斗掉线”到“罚款2000元”之间,逻辑链条是圆不上的。除非能证明“北斗掉线”是金德强个人恶意所为,不然,这个罚款就不能叫“有法可依”。
原装与后装
4月9日,在一位山东货车司机的驾驶室里,汽车商业评论记者看到了那个长条形的黑匣子——北斗双模导航记录仪。它,就是河北货车司机金德强之死的导火索。
这里的双模是指北斗+GPS,支持GPS卫星系统也可以支持北斗卫星系统,可以接收到这两种卫星的定位信息。
北斗双模导航记录仪有一个卡槽,山东货车司机称,一开车就得把卡插进去,到三个半小时的时候记录仪会提醒你即将疲劳,满四个小时就已经是疲劳驾驶了,就必须休息。
这个记录仪还有打印功能,碰上检查的时候要打印出一个单子,上面会显示出自停车时刻起前推15分钟内车辆每分钟内平均速度,以判断司机是否超速驾驶。
掉线被罚款的情况他倒没有遇到过,但有过一次疲劳驾驶记录,处罚结果是罚款200元、扣6分。还有一次在山东泰安被检查的时候,记录仪打印不出纸来,当即要罚款800元。他赶紧自己鼓捣好了,重新打印才免于被罚款。
这位山东货车司机说了一句让人印象深刻的话:“罚款不是目的,目的就是为了罚款。”
在他的驾驶室里,北斗双模导航记录仪的上方,还有一个类似模样的记录仪,那是车厂原装的记录仪,北斗双模导航记录仪是在车管所后装的。他表示,这两个记录仪起的作用是一样的。
那为什么还要重复安装?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要求车企为车辆前装卫星定位装置。汽车商业评论采访一家商用车公司,对方称,“前装是要求的,所以企业出厂时肯定都有。后装还比较普遍,各地要求不一样。”
如果有前装,再加装一套后装,这显然是资源浪费。
当然,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之前出厂的货运车辆可能没有前装这个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前装的坏掉,需要再加装新的后装装置。但后装又比较普遍,只能推测,其中或许是有便于管理或者适合服务平台匹配方面的考虑。
接受采访的商用车公司表示,如果是出于管理的目的,自家公司的前装北斗终端是完全满足区域各类管理要求的,各厂家应该也差不多。如果有地方规定要再后装,“管理目的有,但利益更重”。
山东货车司机反映,他在山东济宁上的牌,花了700多元钱在车管所后装的北斗终端设备,每年服务费还有300多元,设备如果坏了,还要再花上四五百块钱更新。
抽样合格率70.4%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实施了近7年时间,配套的管理办法、技术标准也出台了不少。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是2011年5月8日实施的一项行业标准,2019年又出了一版新标准。
技术标准明确要求,车载终端主机具有自检、定位、通信、信息采集、行驶记录、监听、通话休眠、警示、ETC等多项功能。
另外,终端及固件应保持24小时持续独立稳定工作,可靠性上还要符合终端的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最低为3000小时,其中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终端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最低为8000小时。
换算成天,分别是125天和333天。这个技术标准是否过低?
不知这个技术标准的规定是否能解释山东货车司机所说的,“这个东西有的一年多就坏,有的两年就坏,用不了多长时间。”
交通管理部门会定期进行服务商和终端设备商的招标,还会定期公示服务商服务评价结果和终端质量统计情况。
根据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评价办法》,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应通过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服务商的服务评价结果,供道路货运经营者自主选择。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最近的一次披露是今年4月6日,《关于2021年2月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动态监控服务商评价结果及终端质量统计情况的公布》。
在当期的统计中,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评价结果中就涉及到超过2000家企业。车载终端质量统计表中也有近400个产品型号,也有数百家公司。
不过,截至发文,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网站的上述披露文件是打不开状态。下面是在网络上找到的一份2019年8月北京地区的动态监控服务商评价结果。从中可以看出服务商的水平的确参差不齐,其中一家公司的图片上传正确率只有29.37%。
2020年12月2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布了《2020年度道路运输车辆北斗导航车载终端和电子不停车收费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在北京、上海、浙江、福建、河南、山东、广东、陕西8个省(市),共抽取了27家企业生产的30个批次的产品,抽取样品30个,最终确定合格样品19个,不合格样品8个,主要不合格项指标为定位功能、盲区补报功能、休眠功能、CAN总线数据上传、路线偏离提醒等,抽样合格率为70.4%。
需要注意的是,与往年相比,北斗终端产品质量出现较为明显的下滑。2014-2018年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2%、86%、80.6%、94.1%和97.6%。
当然,退出机制也是有的。
交通运输部会不定期发布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系统平台、车载终端的批次公告。在交通运输部2018年11月26日发布的第21批次公告中,30家车载终端企业进入公告目录,同时也有14家车载终端企业自愿申请退出公告目录。
设备本身出问题的可能性大
还有一个必须要明确的问题,金德强所说的“北斗掉线”,与我们的国之重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有什么关系?
4月9日,汽车商业评论采访了一位北斗导航方面的专家李力(化名),他表示,“‘北斗掉线’,一定不是天上的北斗卫星系统掉线,否则,一大堆车就都会有问题,它指的是车上的装置掉线。”
目前绝大多数的车载终端接收机都是兼容多种卫星系统的,就算是GPS依然可能掉线。
货车司机驾驶室里安装的北斗记录仪,是基于北斗定位技术做出的一个应用产品。打个大致的比方,北斗终端与北斗导航系统的关系,就像安卓手机与安卓系统的关系。产品出问题,不能怪到系统头上,这是常识。
李力分析,如果车上的北斗定位装置出现掉线,可能会有几种情况:
第一种,通信出了问题。因为装置后面是一整套的车辆行驶监控系统,行车数据会上传到数据中心,通过后台数据是可以判断出是不是这个原因。
第二个,设备本身有问题。其中又分好多种具体原因,比如,接收机模块出问题,还是里面基本电路出问题,等等。
他判断,应该是终端出了问题。“如果车辆出现在一个卫星信号受遮挡的区域,可能会短暂信号不好,但不会长期信号不好。最大的可能性是设备本身出了故障。”
也就是说,软件出问题的可能性小,硬件出问题的可能性大。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联系到涉事车辆定位设备运营公司,工作人员称,金德强的车辆自去年12月就已掉线,定位掉线或因存在欠费、信号、设备问题等情况,而金某车辆并未欠费,掉线原因可能是设备有问题。
但掉线究竟是什么原因,截至目前,尚未有官方的调查结果出来。
看似完美的系统
要求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初衷是为了避免交通安全事故,也自然包括保护驾驶者自身的安全。
管理法规有,技术标准有,项目招标有,评价体系有,退出机制有。看上去,这是一个完美运行的系统。
但仔细分析,完美之下有漏洞。
行业制定的技术标准可能偏低,竞标入围的可能是低价低质的企业,终端设备商的运营维护不一定及时,平台服务商的服务不一定到位,而更重要的是,掌握裁量权的执法者有可能并没有真的依法办事。
当然这一点,执法者是不愿承认的。从唐山官方联合“深度调查”的通报看,金德强自杀至少与当地执法无关,更与罚款无关。执法人员从始至终,都在贯彻各项系统规定,无懈可击。
最终,在年复一年的运行中,这套监管系统压垮了身在其中的一位从业者。他是中国三千万货车司机的普通一员。人们日常生活所需的货物运输超七成以上是由这个群体负责。
李力表示,这么多年,相关技术是在不断更新的,“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在政策法规上或者公司管理上面,需要留一个出口,让它能够包容技术的不可靠性。”
“北斗掉线,罚款2000元请问我们一个司机怎么会知道?”金德强的遗言言犹在耳。
北斗卫星系统的确不该为北斗定位终端负责,但谁应该为金德强的死负责?
- 标签:华北制药股吧
-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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