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家电资讯  行业

三部门重磅出手!有新变化!买车、卖车都要看→

  • 来源:互联网
  • |
  • 2021-04-20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全文共779字,阅读大约需要1分50秒

商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从制度方面着力解决二手车异地交易周期长、不便捷等问题,进一步促进二手车交易行业发展。

为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通知》提出,对已登记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在车辆转出地或者转入地进行交易。办理交易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等经营主体应当依规核验车辆及手续资料、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对在车辆转入地和转出地以外第三地进行交易的车辆,不得为其办理交易事宜。通过明确异地交易和发票开具要求,实现“马上办”“就地办”,切实保障在转入地办理交易手续的政策落地落实。

在便利二手车转移登记方面,《通知》明确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移登记实行档案资料电子化网上转递,群众办理完交易手续后,无需再提取纸质档案,减少提档等候时间,减少携带、保管、转交档案的种种不便。对在转入地交易的,二手车买方可以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无需再返回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减少两地往返。

《通知》还要求二手车经营主体在办理二手车交易事宜前,应当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准确采集并及时报送相关交易信息,核对二手车交易双方当事人和交易车辆的相关信息及凭证,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时限保存。

此外,《通知》明确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自2021年9月1日起,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2022年全国全面推行。

喜欢就分享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
  • 标签:周涛个人资料
  • 编辑:郭晓刚
  • 相关文章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