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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下班发现车没了?物业:当废品卖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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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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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赵女士求助:自己在杭州城西某科技园区工作, 电动车一直停在车棚里,前两天去骑的时候,发现车子没了!结果一问,被人给卖了!

赵女士坦言:“因为上班地点近,平时不太骑(电动车),都停在园区电动车棚的角落里,但不是僵尸车啦!上一次骑,还是一个多月前。刚下班去骑,就找不到了。 问园区物业,说当废品处理了!还说他们有权利卖,是废车!

赵女士无助下,求助到了单位领导。

单位负责人李经理

车子再旧,那是别人的物品。物业只有归置权,没有处置权。园区的管理真的不太规范。

记者联系到了园区的物业方,负责人黄经理表示,卖电动车这事,已经和赵女士妥善解决好了:“我们给出了处理方案,电瓶车处理多少钱,我们给她。另外,如果她需要用电瓶车,我们物业再提供一辆给她,但她说这样不好意思。最后,(她)提出补偿六百块钱给她,只要(她)拿着购买电动车的凭证来,我们补偿给她就好了。

物业负责人黄经理

停车棚确实是停不下了。我们都会定期清理长期停在那没人动它的一些僵尸车,有的都停了半年、一年,积灰很深,都影响车棚的正常使用了。也联系不到这些 (僵尸电动车)车主,确实没办法!

八月底前后,园区物业在电动车棚口张贴过一张告知书,物业将会进行一轮清理,请各车主妥善处理。九月初才开展清理工作的。经过这次事件后,黄经理也表示,再遇到这种情况,园区物业会有一个时间的缓冲期,暂时不做变卖处理。把无人认领使用的电动车集中堆放在某个地方,如果有车主来找的话,可以去堆放点找了。

即使是僵尸车,也属于个人财产,物业公司无权拿去变卖。

律师 王宗豪

物业公司可以有针对性的制定管理办法,比如通过法定程序,对长期占车位的车辆,进行收费,也可以通过协议的形式,和车主定义条款,将长期无理由占车位的行为视为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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