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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出台新一轮稳外贸政策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培育跨境电商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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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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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出台新一轮稳外贸政策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培育跨境电商的市场主体

  。研究年内启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进一步带动社会资本,并统筹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

  在国新办举行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有关情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王受文、对外贸易司司长李兴乾和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金海介绍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数字经济、数字技术蓬勃发展,疫情又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应用场景,各国消费者线上需求不断增长,而且需求强劲,也给我们的跨境电商提供了增长机会。现在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1.62万亿人民币,增长25.7%。2021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1.92万亿人民币,增长18.6%,实现连续增长。大家知道,2020年全球贸易是负增长的,而中国跨境电商2020年增长25.7%,去年又在高速增长的基础上继续实现了18.6%增长,占到中国外贸比重的4.9%,今年前8个月,中国跨境电商仍然表现出了非常好的增长势头。

  跨境电商的好处大家都知道,就是突破时空限制。我们讲广交会线上展也具有这样的特点,成本较低、效率较高。特别是对中小微企业来说,他们想到国际上参展,费用比较高,通过线上展,跨境电商能够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实现按照消费者订单需求生产、定制化营销,这有助于中国的中小微企业建立培育自己的品牌,提高产品质量,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跨境电商企业有积极性、地方有积极性,国家层面也高度重视,为了把跨境电商的潜力发挥得更好,商务部这次在新一轮外贸措施里又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项措施,扩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范围。在2015年的时候,我们成立了第一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之后国务院又批准了5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这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效果还是很不错的。比如说,浙江杭州是第一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所在地,七年来培育电商卖家4.9万家,海外注册商标超过2000个,领军企业价值超过1亿美元以上的有23家,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超过1000亿人民币。我们现在要借鉴这些好的做法,准备再新增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第二项措施,出台支持跨境电商政策。海外仓是跨境电商B2B2C的重要节点,对跨境电商发展意义重大。商务部已经会同相关部门提出了8条支持海外仓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等支持海外仓建设,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备案。海关也给予了很多支持,金海司长也将会有一些介绍。我们也会推进信息的全国联网,实现“属地备案、全国通用”,支持海外仓优化市场布局,要更加智慧地发挥多功能服务平台功能,这些海外仓的八项支持措施很快会出台。

  第三项措施,培育跨境电商的市场主体。今年前8个月,我们已经组织了各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举办资源对接推介会、论坛、沙龙、培训活动,场次超过了1000场,培训跨境电商专业人才超过6万人次,四季度我们还会继续加大培训。我们还发布了跨境电商领域内的相关标准41项,其中国家标准就有11项。我们还会继续指导各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来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和知名品牌,把跨境电商的优势和潜力充分挖掘出来。

  刚才,受文部长对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培育外贸新功能的情况已经作了全面介绍。近年来,海关积极培育外贸发展新增长点,作为外贸新业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关持续加大对跨境电商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和引导,帮助更多企业用好跨境电商进出口退货等便利化措施,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B2B出口监管模式,出台支持企业设立出口海外仓措施,不断提升跨境电商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新贸易业态健康规范持续发展。今年1-8月,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贸易方式)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贸易方式)贸易增长迅速,下半年以来两类贸易方式增幅超过60%。

  在重点商品进出口方面,海关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在帮助、引导企业稳定和扩大出口的同时,合理扩大进口,提振有效需求。例如,今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强劲,出口数量同比增长超过80%;一些绿色能源等商品出口也保持强劲势头。下一步,海关总署将继续加强对广大进出口企业的服务和引导,不断提升精准监管能力,支持企业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力促进我国外贸平稳健康发展。

  一、保生产保履约,支持优势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各地方强化外贸企业防疫、用能、用工、物流等各方面保障,必要时全力予以支持,确保外贸订单及时履约交付。(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结合有关国家做法和我国实际市场需求,研究优化中长期险承保条件,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商务部、财政部、银保监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统筹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进一步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把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快用到位。(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抓订单。各地方积极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支持企业参加本地区、其他地区或贸促机构、会展企业举办的各类境外自办展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境外自办展会规模。各地方加强指导,支持企业提升境外代参展人员服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持续提升代参展成效。对外贸企业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出国出境进行参展、商洽等商务活动的,各地方外事、商务主管部门和移民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外交部、财政部、移民局、中国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办好第13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线上展。扩大参展企业范围,除实体展的2.5万家参展企业外,支持所有符合参展资格标准的企业自愿申请参展。延长线个月。加强招商引流,综合运用多种渠道宣传推荐,进一步提高采购商注册观展数量。优化平台功能,便利供采对接,提高成交实效。(商务部负责)

  四、发挥外贸创新平台作用。抓紧新设一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商务部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新增一批可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商务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对于2022年稳外贸工作表现突出、对全国外贸增长贡献较大的省(区、市),在后续增设外贸创新平台试点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新增展位数量安排中予以适当倾斜。(商务部牵头)

  五、进一步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的作用。出台进一步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年内启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进一步带动社会资本,并统筹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共同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对海外仓建设和运营的支持力度。优化海关备案流程,加强中欧班列运输组织,支持海外仓出口货物运输。(商务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银保监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税收政策。(财政部牵头,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进一步促进贸易畅通。提升港口集疏运和境内运输效率,确保进出口货物快转快运。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持续清理口岸不合理收费,加强对港内及港外堆场等海运口岸收费主体监管。(各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印发口岸外贸进口货物标准作业程序参考,推介口岸提质增效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各口岸和地方互学互鉴,督促货主企业及其代理尽快提离货物,降低货物通关成本。各口岸要保障出口方向畅通。(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铁路局、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对外贸企业的通关便利化服务保障,进一步提升货物通关效率,实现到港货物快进快出。(商务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提升深圳香港陆路运输通行能力和效率,最大程度满足企业陆路运输需求。(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牵头,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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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跨境电商最新政策
  • 编辑: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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