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000万 快去申报年度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资金
为加快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市内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日前,重庆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出的2020年度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显示,符合条件的单个企业,将获得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金额。
从申报条件来看,申报单位应是在重庆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企业按统计部门要求如实对2019年研究开发费用相关情况进行了报统;企业已向税务部门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按要求将研发准备金制度及2019年研发准备金预算金额等研发工作有关情况在重庆市经信委研发准备金备案平台上完成备案;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鼓励企业投入到高新技术领域、重点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在相关信用信息查询之日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在同一申报方向未获得市级其他财政经费支持等条件。
补助标准来看,对符合申报条件且研发投入强度达到重庆市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按照研发投入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后补助,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企业申报情况确定。单个企业获得的补助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补助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不予补助。
根据安排,申报企业应在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在区县经信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报送至经信部门。中央驻渝企业及市属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县经信委申报。对审查通过的企业,由区县经信委会同财政部门在8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重庆市经信委。
重庆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要求,各区县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和报送工作。在相关信用信息查询之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以及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不纳入支持范围。企业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等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要退回补助资金,同时视为严重失信行为,推送重庆市信用信息应用平台,三年内不得申报补助资金。
刘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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